浙江在线1月12日讯(记者 沈晶晶 朱承 钱祎)“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民营经济的话年年都说,但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样直面疑虑,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
不久前,在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在杭州调研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强调真正把企业家当自己人,在情感上做到真心,在交往上做到公心,在制度上做到安心。
事实上,此次浙江省人代会上,也有一项重要议程——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这正是浙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之举。
盯住一个“法”字,为民营经济锻造稳定之“锚”,浙江在立法等深层次制度建设上,有哪些经验做法?面对复杂环境,企业家有哪些呼声和期盼,浙江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执法、规范监督,让企业创业有信心、投资能放心、发展更安心?
(一)
浙江民营经济为何强?
“很多人说因为浙江人厉害。那为何改革开放前没那么明显?这说明人有舞台才能创造事业。改革开放为人的发展提供可能,与之相应的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为干事创业提供根本保障,将‘可能’变为‘现实’。”财经学者、澎湃新闻副总编辑胡宏伟认为。
梳理近年来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不难看出浙江从制度上支持民营经济的创新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比如,2020年1月16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专门地方性法规。
为何要立?因为民企发展有难点有痛点,在市场准入、要素使用、融资促进等方面待遇不平等。浙江先行一步、探索立法,变政策推动为依法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人们常说,制度最能管根本。只要找准了要害,立一个,就能解决一类问题,就能开创一个新局面。
全国民营经济先发地台州,民企占比达99.5%。2020年当地开全国之先河,颁布实施《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以法规形式固化惠企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民营企业走诚信发展之路。成效很明显,2021年,台州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结合当地特色和发展实际,温州率全国之先,制定实施《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用制度巩固破解民企经营模式创新与产业升级、技术变革等现实问题的经验,为全国提供借鉴。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浙江审议通过10余部与民营经济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浙江电子商务条例》等,构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破解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空间在哪里、如何公平竞争等一系列问题。
回过头看,浙江为何能用立法等制度建设破解问题,背后又是何种理念?
归根到底,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先发地,很多问题有长期性,从制度上、全局上进行破解,这是现实需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因而也能率先开展立法、执法等方面的改革探索,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好的土壤。而法治,正是这片沃土的根本保障。
(二)
不可否认,眼下仍有不少企业不放心、不安心。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陈妙林坦言,近一段时期,民营企业的信心指数较为低迷,很多企业家不敢投资。
在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理事长史晋川看来,目前无论从宪法层面,还是各地、各个政府部门层面,颁布的保护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款已经不少了,但企业仍然缺少相应预期,最核心的一个问题是写在纸上的条文,距离落到实处还有差距。他认为,政府部门应当思考,在社会经济运行实践中,对民企保护是否不打折扣,有没有真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
事实上,盯住“法”字做文章,浙江不仅强调为民营经济立法,还强调执法、司法、守法等重要环节。从“法制”到“法治”,这是一套全过程、全链条体系。
比如,浙江创新设立杭州、温州破产法庭,总结推广企业破产“一件事”改革,到目前审结破产案件1.6万件, 盘活51.88万亩土地,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之时,有力促进了民营经济腾笼换鸟、转型升级。
但发展是一个连续过程,伴随环境和形势变化,自然会产生新问题,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先发地,一些问题也较早发生。此外,从法规颁布,到落地实施,再到发挥实效,中间确实还有不少坎。
第一道坎,是配套政策。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例,法律条文是指导性的,要在市场准入、要素使用等方面赋予民企平等待遇,还需建立一套政策体系。为此,2020年开始,浙江省经信厅、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牵头,制定27项重点条款配套政策,包括完善民营企业帮扶纾困和风险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等。
这一过程中,民营企业最怕什么?
政策不稳定。陈妙林坦言,当前有的政策不是想好了再干,而是干了再想,有的政策不能持之以恒,换一个领导换一套打法,政策多变就容易打击企业信心,创新创业积极性也会因此降低。
政策不精准。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巨乐说,这两年,中小外贸企业日子不好过,政府出了很多帮扶机制、纾困政策,但有的政策像“天女散花”,钱用出去了,企业获得感并不强。
第二道坎,是执行落实。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浙江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永明教授观察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浙江很多做法走在全国前列,去年还出台了《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但不少企业在创新投入上依然存在顾虑,一方面是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存在行政保护现象,如案件处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非法律因素干扰等。
把民企挡在“场外”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也时有耳闻。一家物业企业就有切身体会,此前他们参与某乡镇的环卫保洁项目招投标,在人员管理、业务处理方面有优势,最终却因当地要扶持强村公司发展,沦为“陪跑”。
当前,浙江正奋力推动“两个先行”,民营经济是重要支撑。直面企业家诉求,浙江怎么做?
(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的信号十分明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在制度、法律、政策、舆论上多措并举。
针对浙江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企业家、经济和法律领域专家怎么看、有何建议?
制度是否有完善空间?
从民营经济在温台地区兴起、成长的历史经验出发,胡宏伟认为,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强省,应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等基础性制度,在执法司法、监管审查中赋予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全面依法保护民企各类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政策能否更稳定有效?
“民营企业最怕原来给的政策突然不给了,银行原先答应的授信突然抽走了。政策供给应该有延续性,各项法律制度应当稳定连续。”省人大代表、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全刚这样认为。
每日互动创始人方毅把中国经济比作人的健康,认为2023年相当于“阳康”后恢复期,让民营企业安心发展,“稳定健康的机制”和“包容审慎的态度”缺一不可,“一些处罚机制应适度,如果本身业务可以持续,应尽量保住企业生存的根基,不能一棍子打死。”
执法水平如何再提升?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赵宝琦认为,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一方面应注意加强相应司法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应注重创新、落实具体司法举措,如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以及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等,不断增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获得感。
此外,针对“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专家认为,应当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边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盯住一个“法”字,把文章做足做透,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他们才敢专心主业、放手弄潮。这一点上,浙江当有更大作为,也能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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