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两会上,优化营商环境被高频提及。该省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省。
优化营商环境,浙江坚持立法先行。日前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下称条例),让浙江中小微企业家进一步挺直腰杆。事实上,该省早在2006年即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此次审议通过的条例有何深意?记者采访了多方人士,观察该省如何以立法为中小微企业撑腰。
从议案到法规
截至2022年12月,浙江小微企业数量已达295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则更为庞大,其发展关乎该省经济脉搏。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作了关于《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这也是此次浙江省两会议程中的重头戏之一。
条例共有十章、六十五条,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前前后后翻阅数遍,看到自己此前的不少建议在条例中体现,其尤为欣慰。
“考虑到浙江中小企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2021年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曾提出关于尽快修订《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议案,希望能与时俱进地出台新条例。”范柏乃说。
浙江历来对企业发展“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从议案到法规,企业家的所需所盼、代表的所思所感得到了官方的重视。
赵光君表示,近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和疫情冲击,企业生存与发展面临实际困难。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浙江“两个先行”目标任务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据悉,这也是此次条例出台的初衷。
据了解,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立法工作。此前,浙江省政府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和认真研究修改的基础上,形成条例草案。草案形成阶段,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发挥立法“双组长”机制重要作用,强化立法协同。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三次审议,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地各方意见。
从内容看,条例突出创新的同时强调“浙江味”,包括注重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的环境营造、平台支撑和人才保障,让更多优质资源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集聚,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通过保障小微企业园建设、创新对口支援合作机制、加强数字化平台和应用场景建设等具有浙江辨识度的规定,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推进共同富裕等。
例如条例提到,浙江省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在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时,对山区、海岛县(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或者团队适当给予倾斜。
与该省2006年出台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相比,条例将“护航”范围扩大到“中小微企业”,一字之差,却大有不同。
“此次条例的受益面更加宽泛,体现了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范柏乃说,“新出台的条例通过立法形式,把浙江16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固化,这是重振市场信心的重要一步,能为中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带来更好保障,能让‘草根经济’看到政策曙光。”
从扶危济困到携手同行
作为市场主体,条例出台直接受益的当属中小微企业,不少企业家代表直言吃下“定心丸”。
在浙江省人大代表、海亮集团党委委员、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时嵩看来,当下条例的出台是一场“及时雨”,也是一剂“强心针”。
“条例全方位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如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服务系统化不足的问题,条例要求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将大幅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时嵩说。
作为创业型小微企业负责人,浙江省人大代表、绍兴市孙亚民宿负责人沈亚璐更为期待条例中关于创业扶持的部分。
她说,“很多小微企业初创时,都面临经营经验不足、市场开拓困难、知识产权不能被有效保护的情况。条例涵盖了对症下药的举措,强化了权益维护,减少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我希望在条例的框架内,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开展多维度合作。”
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是条例所涉及的重要内容,包括推动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加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等方面合作,支持培育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和基地等。这无疑有助于“与中小微企业携手同行”进一步成为大型企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更加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风尚”。
“条例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合作,我觉得是一种双赢。浙江的产业有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得到了发展,就是在强链、补链,推动融通发展,大家可以优势互补、共同做强做大产业。”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阮伟祥说。
据了解,以龙盛集团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化工研究公司为基础的龙盛研究院是浙江省级重点研究院,其热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自2016年起面向外部中小企业提供反应风险评估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阮伟祥也呼吁企业一定要抓好机遇,珍惜当前的发展环境,“浙江通过立法为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作为企业家,一定要发扬企业家精神,苦干、实干、敢干,一起拼出好未来。”
浙江省人大代表、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尤飞宇亦介绍,作为国内高分子新材料链主型企业,华峰始终致力于推进上下游配套产业生态构建。
“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们以‘促进上下游数字化转型、提升新材料行业效率’为使命,通过提供在线交易一体化等服务,产业链下游企业的采购、融资成本分别降低了30%和40%。条例出台后,我们会持续扩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客户覆盖面,赋能产业链良性互动发展。”尤飞宇说。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副会长周德文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修法广泛征求了中小微企业的意见,增加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如在融资方面,不再依靠银行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到全国中小微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实实在在的举措将对复苏经济、提振信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悉,条例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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