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浙江省第四批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基〔2019〕14号)要求,经各地申报、省级实地评估及复核、公告公式等环节,确定桐庐县子久学校等5所学校通过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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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四批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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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特殊教育;学校责任编辑:孙婧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