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都有哪些流程?向谁申请加装电梯?电梯企业怎么联系?
针对百姓在加装电梯中遇到的困惑,今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服务电话。
记者从市房安物管中心获悉,自3月7日起,有意向在家门口加装电梯且初步征求意见满足加装电梯表决要求的市民,可以拨打市住建局加装电梯服务电话0574-89382019,对有关政策和流程进行咨询。
市住建部门安排专人提供加梯政策解答和流程指导,有意愿的业主也可要求在住建部门登记过的加装电梯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市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开通热线旨在为意愿强烈且符合有关要求的百姓提供上门服务,手把手进行指导,满足广大群众的加梯需求,同时也对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愿进行排查和收集,为进一步推进加梯工作提供支持。
此次开通的热线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为14:00-17:30。
记者了解到,除了拨打热线,市民还可以登录市住建局官网的“电梯加装指南”板块,其中也会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介绍、业务咨询、附件下载、企业名录、案例分享等相关信息。市民也可以自助申请办理加装电梯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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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主体”的原则,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业主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前期准备和意愿征询。应当先根据《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负面清单》(详见市住建局官网“电梯加装指南”板块)核对是否满足加装电梯条件,初步核对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征询本单元(栋)其他业主的意见,需满足“2/3以上的业主参与,其中3/4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条件;
第二步,选聘企业和设计方案。申请人业主签订“加装电梯初步意愿书”,明确业主代表和加装电梯初期启动费用(如图纸设计费等)分摊原则,集体表决选聘加装电梯总包企业,委托开展方案设计等;
第三步,明确方案和公示协调,在根据方案细化成本和维护责任等内容并正式表决通过后,申请人可进行加装电梯公示;公示10个自然日,如公示中无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由社区盖章确认,有反对意见的,需要街道和社区进行协调;
第四步,联合审查和施工安装。申请人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联合审查,待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即可进行电梯加装施工;
第五步,竣工验收和领取补贴,施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后,相关业主可申领财政补助、提取专项维修资金和公积金。
加装电梯的工程和维保费用由全体申请加装的业主承担,相关业主之间应协商好分摊比例并明确电梯管理人。目前我市对满足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给予20万元一台的补助。同时,新政策文件突出了对于特殊群体的关怀,针对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部分行动不便的人群,街道、社区应加大调解力度,如协调不成的可酌情同意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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