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以来,温州各市县陆续出台购房补助政策,包括温州市区、瑞安、龙港、平阳等,仅剩永嘉、乐清、泰顺、文成还未有动作。
近日,乐清市购房补贴政策终于来了。乐清市住建局、乐清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实行个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3年3月13日到2023年6月30日,在乐清市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给予0.6%的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该补助政策范围的购房者必须于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须在网签后3个月内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并申请领取补助;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须在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登记房开名下)后6个月内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登记个人名下)并申请领取补助,逾期视为放弃补助资格。
考虑到期房申领时间周期较长,故此次补助政策的有效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8年3月12日,有效期满后停止受理和发放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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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商品住房;不动产权利;补助;补助政策责任编辑:楼怡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