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通过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的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赔偿调解机制,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明天出版社、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等五家被侵权的出版社与侵权人签署民事赔偿协议,获得民事赔偿款133万元。这是记者从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的“2·14”“5·25”专案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会议上获悉的。
“知识产权民事赔偿一般是在刑事程序走完后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侵权人在经历刑事案件退赃、罚金等程序后,通常无力再承担民事赔偿,并且侵权人主观上也不愿再筹措资金进行赔偿,即使我们出版社获得胜诉,也常常是一纸空文。”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发行总监魏异君说。
“在实践中,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民事维权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柏水英介绍,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他们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创新推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机制,通过组织开展民事赔偿调解维护权利人实体权益,并将犯罪嫌疑人赔偿知识产权权利人损失的情况作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认罪认罚的考量因素之一,力争实现在刑事办案活动中同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目的。
记者了解到,在机制建设和推进过程中,海盐县人民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申请了援助律师,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此外,该院还多次组织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出版社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进行调解磋商,在多方协作努力下最终促成民事赔偿和解。
“没想到,3月初开始调解,当月底就拿到了赔偿,以前打类似的官司起码要半年时间,之后的执行更可能是遥遥无期。”明天出版社印务部相关负责人刘东才说,这也是他们第一次通过检察院拿到赔偿。
为确保办案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此次赔偿调解会还邀请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纪检监察组参与现场监督。“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必须深度参与,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全力护航。我们纪检监察组通过全过程监督,为海盐检察创新打造全周期‘法治服务链’、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清廉动力’。”海盐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郭菁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民事赔偿难,不利于保护创新,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指引,提升调解力量的专业化水平,升级诉前赔偿调解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震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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