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绍兴上虞区百官城区范围内居民群众治丧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和社会文明进步,切实解决城区丧事扰民现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城区办丧治办行为提出以下倡议:
一、在百官城区范围内,禁止居民在小区内占道搭棚办丧事,所有守灵、开追悼会等丧事活动统一到区殡仪馆内集中办理,规范出殡行为。在街道禁丧范围内禁止出现吹吹打打、抬棺绕丧的出殡队伍。
二、主城区丧事扰民整治范围:四环路以南-曹娥江以东-博学路以北-舜耕大道东段以西,百官街道托管的高铁新城(虞舜大道北段以北-百红线以南-署兴路以东)。
三、丧事集中办理按 “尸源信息报告—遗体接运--丧事办理—遗体火化”的流程进行。在家中死亡的,家属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区殡仪馆接运遗体;在各医疗机构内正常死亡的,由医疗机构在第一时间通知区殡仪馆接运遗体。医疗机构中的遗体不得随意由社会车辆接运。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通知区殡仪馆接运遗体。在殡仪馆守灵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家属与殡仪馆约定具体的火化时间。在遗体火化前家属需提供死亡证明,在家死亡的由街道卫生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医疗机构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四、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治丧,殡仪馆免费提供入炉鲜花。和尚、道士及农村“哭丧班”等不得在殡仪馆内进行念佛、唱戏、做法事等丧事活动,殡仪馆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守灵厅内禁止烧佛纸等影响环境的行为。
五、死者家属须填写《文明办丧承诺书》,不得在禁丧范围出现吹吹打打、抬棺绕丧行为,劝阻不成的,酌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文明治丧行为,在其亲属死亡后应动员其家属到区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并按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上报备案。严禁党员、公职人员组织、参与丧事大操大办或丧事扰民行为,违者依规严肃处理。
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5日
五个倡导
倡导厚养薄葬
倡导节俭办丧
倡导集中治丧
倡导生态葬法
倡导文明治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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