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8日讯(记者 李攀)4月17日,记者从省委省政府信访联合督导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从4月17日至本月底,我省将派出9个督导组,赴11个设区市及相关县(市、区)和12个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信访联合督导。
据了解,此次督导重点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和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重点信访事项带案督导等四方面内容。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督导组将依据督导方案,分步骤、遵规则、按内容、逐事项开展督导工作。除通过召开见面会了解情况外,督导组还将通过约见信访人、实地调查、会商研判等多种方式和方法,对信访事项及其化解过程进行回溯,还原信访事项本貌,判定信访事项合理性、信访行为合法性。
根据工作要求,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将在7日内整理形成本组督导报告,并由省信访局汇总形成督导总报告,经审议后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重要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据悉,督导组将持续跟踪关注各地督导情况反馈后的整改落实、问责情况,对于整改工作不力、追责不到位的,责成属地15日内重新整改。如重新整改仍不到位的,相关问题将移送纪检监察、巡视等部门,相关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到位的情况将移交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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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访;督导责任编辑: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