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奖补资金的通知》,明确:省财政今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补2022年获得“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称号和全省性社会组织获得4A、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奖补范围及标准
获评2022年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荣誉的94家社会组织,每家奖补8万元,合计752万元。
获评2022年5A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41家,每家奖补6万元,合计234万元(因浙江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时获评省品牌社会组织和5A评估等级,不予重复补助)。
获评2022年4A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40家,每家奖补资金4万元,合计156万元(因浙江省信息通信协会同时获评省品牌社会组织和4A评估等级,不予重复补助)。
《通知》明确,奖补资金作为社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及实施公益项目(活动)所需办公、会议、培训、信息化建设、资金募集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奖励、福利等方面支出。
各地民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该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使用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如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省民政厅将全额收回奖补资金并给予全省通报。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奖补资金;财政;浙江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