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北京市海淀区等13个地方政府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其中,浙江有3地入选。
什么是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示范区是经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开展示范区创建是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
示范区有哪些工作要求?
根据《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示范区应当遵循网络市场发展规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主体活力,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跨区域协作监管,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格规范执法,推动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
强化服务意识,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引导平台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保护网络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协同化服务格局,推动优化网络市场服务机制。
持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力度,每年3月底前将示范区年度工作情况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和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立足特色、发挥优势,创新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理念模式、体制机制,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监管与服务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提炼先进制度经验。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综合协调,支持示范区先行先试;加强调查研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加强动态管理,推动示范区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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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市场监管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