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在杭州举行的
有关签约仪式上获悉
在省委第十巡视组的积极推动、
地方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
预计2024年1月1日起
舟山跨海大桥将对
部分通行车辆给予再降费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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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将对行经G9211舟山跨海大桥蛟川至舟山收费站全路段的ETC一类客车(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库为准,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小型载客汽车),按通行费标准的8.5折收费。新的收费标准暂行2年。
经初步估算,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将惠及出行车辆超500万辆次/年,更大限度发挥公路资源使用功能,进一步降低群众出行和企业通商成本,助力优化舟山营商环境。
舟山跨海大桥
自2009年12月建成通车以来,
不仅让舟山人告别了“舟楫往来”的历史
也为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
绿色石化基地等国家战略
和重大项目落地
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甬舟一体化
和全省“四大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此次大桥再降费
也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三件大事和三个“一号工程”、
省政府“十项重大工程”的具体举措
以及对持续平抑物价、
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有效实践
据悉,省委第十巡视组自今年3月2日进驻舟山以来,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总方针,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推动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聚力解决制约地方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与我市形成攻坚合力,在省交通集团的支持下,协调省里各方形成差异化收费方案,积极促成本次签约,共同推动达成舟山跨海大桥降费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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