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从绍兴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的通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1050元统一调整到1134元,新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信息知》(绍政发[2022] 13号) 精神,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1050元统一调整到1134 元。
2.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 10%比例向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研究确定。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调整,新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从2023 年7月1日起执行。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绍兴;低保责任编辑:孙婧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