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8日讯(记者 黄慧仙 见习记者 涂佳煜 通讯员 王明月 李崇高)7月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在建设科普场馆、健全科普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设立科普奖项、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等方面均作出规定,广受社会各界关注。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如何推进?科普从业人员积极性怎么激发?如何抓短板、开创全社会大科普格局?从《条例》的细则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增加优质供给
以科技馆为代表的科普场所是科学普及的主阵地,也是青少年了解科学、爱上科学的“第二课堂”。《条例》创新性地规定“设区的市应当建设综合性科技馆。常住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市)应当结合本地科技人物、成果和产业特色建设专业科技馆”。
截至2022年底,浙江共拥有标准科技馆16座,其中省级1座、市级8座、县级7座;综合性科技馆12座、主题性科技馆4座。这些科技馆充分发挥了科普设施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区域发展不均衡、中小科技馆服务能力相对薄弱、优质科普资源有效供给不足等仍是科技馆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省科协科普部部长龙爱民看来,提升科普“到达率”,要树立大科普理念,让各级各类科普场所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最大程度发挥浙江科普资源优势,为公众科学教育提供更多途径和可能性。
推动公共场所科普化是思路之一。《条例》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专业类、行业类科普设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科技产品体验馆、展示馆等设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参观和体验活动”。这既大大扩充了科普场馆“朋友圈”,也能有效推进科普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全过程,实现科普社会化。
作为一座城市规划展示馆,杭州萧山智慧·城市馆通过“飞行影院”“记忆黄包车”等形式多样的场景式、沉浸式体验,让萧山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化身”科普,变得生动可感,大大增强了知识黏性;依托企业建设,湖州德清的欧诗漫珍珠博物院打造多种互动式体验项目,成为珍珠文化和企业品牌传播的科普基地。
自2021年5月“科学家精神培育基地”试点启动以来,浙江通过探索建设红色科学家故居群落,引导“故居”变“讲堂”,推动培育基地向教育基地蝶变。《条例》对这一创新做法进行立法固化,经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
畅通发展渠道
科普人员积极性如何激发?科普业绩如何更好地体现在整体工作中?这些均成为此次《条例》制定的考量。《条例》将符合条件的科普专业人才纳入人才管理,从科普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制度等多个维度进行立法,有助于进一步打通科普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浙江科普人才成长和科普能力建设。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科技资源、攻关成果、科技人才的科学普及,作为省级重大研发攻关项目、实验室体系、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人才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发挥科技部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人才评价职能作用,引导科技人员重视和投身科普工作。
此外,为进一步激发科普人员积极性,《条例》还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应当设置科普类别,加大奖励力度;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普成果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去年开始,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集中开展省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成果的提名受理,并设置单独分组评审。今年省科学技术奖集中受理科普类成果29项,其中7项成果进入行业评审公示,申报数、入围数均为历年最多,大大调动了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
动员全社会参与
近年来,专兼职科普从业者规模不断壮大,科普工作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模式转变,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科普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日益清晰,“大科普格局”正在形成。“坚持科普与科技创新并重”也被写入《条例》总则。
如何做到“并重”?在龙爱民看来,要逐步增加科普经费的总体投入,提升科普投入的占比。
从职责体系来看,科普事业的蓬勃发展,有赖于各地各部门的协力推进、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
“《条例》颁布后,省级层面将设立科普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省科技厅将会同省科协做好日常工作,推动市县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评估激励。”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县一级科技部门的作用在《条例》中也多有提及。德清县科技局负责人表示,德清县将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优势,推进科普改革试点,依托谋划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部共建实验室、国际“地信周”等重大科创平台和活动载体,推出更优质的科普内容,营造良好的县域创新氛围。
“科普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在相关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保障措施有效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应乐观地相信,未来全社会参与科普工作的热情将进一步被点燃,这将推动新时代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厚植科学沃土。”省科协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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