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9日讯(记者 胡静漪 通讯员 杨贡江)日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第二轮第一批省对设区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正式启动。7月17日至18日,3个督察组分别进驻湖州、嘉兴、绍兴,并召开督察动员会。
据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2019年,浙江完成第一轮省对各设区市督察的全覆盖,2020年至2022年连续开展三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有效提升地方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有力推动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及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根据安排,2023年至2027年拟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新一轮督察,常态化开展警示曝光、精准实施盯办督办。2023年主要对亚运会主办城市杭州周边的3个设区市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着力发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执行不力的问题等,旨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助推杭州亚运会环境质量提升。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湖州:0572-2398726;嘉兴:0573-82233114;绍兴:0575-85111620),受理被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编辑:孙婧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