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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布通告 亚运会筹备举办期间无人机不可“任性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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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10
14:29:06
2023-08-10 14:29:06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杜一川

  近日,温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在亚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为全力做好无人机禁飞宣传,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亚运安保工作,共同筑牢空中安全防线,昨晚,温州市公安局联合鹿城公安分局在市体育中心南广场开展温州公安夏季行动暨亚运安保无人机禁飞集中宣传活动。

  记者看到,活动现场摆放着一批最新机型的无人机,吸引了众多群众围观。温州市无人机安全管理协会负责人在向群众讲解展示各式机型的同时,详细介绍无人机飞行执照取得流程;公安特警向群众现场演示了无人机反制技术,并普及了“黑飞”无人机的安全隐患;市律师协会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委员会相关人员还为现场一些无人机兴趣爱好者和“飞手们”讲解温州地区无人机禁飞区域普法宣传,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蒲鞋市街道工作人员还向现场市民分发了无人机安全宣传传单和亚运期间“禁飞”的相关规定。

  2022年4月,温州公安发布《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的通告》,并广泛开展无人机、飞手管理工作。据统计,截至8月7日,温州无人机管控平台已累计备案登记信息19288条,其中无人机8507台,无人机飞手9976余名,无人机相关企业单位805余家。

  据民警介绍,今年6月温州市政府曾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通告》,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通告规定的禁飞时间、区域内仍有“飞手”违规放飞无人机,干扰赛事正常运行。如6月28日,第二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暨“韵味杭州”中国足协全国青年足球联赛(U19组)比赛期间,温州某公司因违反《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无人机,被鹿城公安查处,罚款两万元,该案系全市首例处罚案例。

  那么,什么是“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呢?根据《通告》,“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等空飘物。

  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期间温州赛域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温州市政府决定在2023年8月8日0时至10月9日24时,温州体育中心区域(东至惠民路、南至划龙桥路、西至飞霞南路、北至黎明西路延伸合围区域);温州奥体中心区域(东至建中南街、南至永青路、西至曹龙路、北至永宁西路合围区域);温州龙舟运动中心区域(东至沉木桥街、南至中汇路、西至秀浦路、北至瓯海大道合围区域),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其中,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9日24时,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行政区域全境实施临时管控。

  《通告》规定,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有违反该《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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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温州;无人机责任编辑:孙婧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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