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枫桥经验陈列馆。
浙江在线11月7日讯(记者 周咏南)会稽山脉西麓,枫桥镇——绍兴市诸暨市的千年古镇,最负盛名的莫过于起源于此地的“枫桥经验”。
20世纪60年代初,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从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更是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办法,成为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经验。
作为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的随行记者,我曾跟随他到枫桥调研,聆听他对“枫桥经验”的深刻诠释。这些话极大提升了我对“枫桥经验”的认识。
其后,习近平总书记不断为新时代“枫桥经验”赋予新使命,融入新的意义和内涵。
11月6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每每学习,我总是回想起习近平同志在枫桥的点点滴滴,那是高瞻远瞩的战略谋划,更是永葆初心的为民情怀。
胸怀大格局,让老典型与时俱进
秋日,枫溪江畔,再话枫桥!
2023年9月20日——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史上注定是个重要的日子。
当天下午,在浙江绍兴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枫桥经验陈列馆,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
置身于熟悉的千年古镇,一切都记忆犹新,了然于心。习近平总书记回忆说:“浙江根据党中央精神和这里的实际情况,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探索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
今年,恰逢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部署的开局之年。
在特殊的日子,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枫桥,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算起来,这是习近平同志第三次来到枫桥。
伟大思想与优秀经验总是相得益彰,在碰撞中升华,历久弥新。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数十次提及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到党中央工作后,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时针回拨到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曾两次来到枫桥调研。
当年5月30日,习近平同志着眼应对和解决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大转型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带着思考来到枫桥。同年11月25日上午,他再次来到枫桥派出所、枫桥镇综治中心等地,亲切地和现场民警、工作人员一一握手,并询问他们调解、综治等工作情况。这一次他语重心长地叮嘱大家要把枫桥经验继承好,创新好,发展好。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格局与视野决定着工作推进的成效。在调研过程、大会现场,一次次聆听习近平同志的话,我深刻感受到,当时,习近平同志是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放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大格局中去研究谋划和推进的。
这是基于整个浙江发展的伟大判断,这是源于扎实调研的果断决定。20年前,浙江正处于发展转型、体制转轨、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深受“先天的不足”“成长的烦恼”“转型的阵痛”困扰。
经济增长“弓张弦满”,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问题随之凸显,而群众预期越来越高。
有社会,肯定有矛盾,但如何不激化、不扩大?习近平同志来到浙江工作伊始,就开展密集的调研,寻求破解之道。
在调研中,习近平同志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在基层创新和发展了几十年的“枫桥经验”,正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一个好经验,既促进了改革,推进了发展,也确保了稳定。
在化解基层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上,习近平同志不仅提出了明确要求,更是给出方法、指明方向。
建设“平安浙江”、建设“法治浙江”等一系列事关全局、着眼长远的决策部署接续出台,“枫桥经验”肩负起新的、更加重要的使命。
2004年1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首次明确提出“平安浙江”建设。同年5月,在习近平同志的倡导下,省委全会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的决定,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平安建设的总抓手,成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同志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在他亲自推动和谋划下,“枫桥经验”在推动浙江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
伟大的思想源自于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良性互动。
习近平同志深谋远虑地认为,必须从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力度、在更深的层次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浙江改革发展。
2006年4月26日,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重在全社会。法治社会,是维护社会和谐的治本之道。
从此,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与谋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浙江”建设紧紧地结合起来。
“枫桥经验”的基因,深深嵌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在新的形势下不断解决新的问题。
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没有辜负这份嘱托和期待。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抓住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的实践特征,切实把“枫桥经验”核心精髓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探索形成了一大批根植基层实际的新典型、新做法。
“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也越来越深入地融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
从“一地之计”到“一国之策”,“枫桥经验”的蓬勃生命力来自哪里?关键正是它适应新时代要求,来自实践,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焕发活力。
无论怎么变,服务群众的宗旨不能变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
平安,是千百年来,中国百姓孜孜以求的追求和期待。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里有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礼让、仁义,还有我们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
“枫桥经验”,蕴含着“以人为本”的中国传统智慧,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9月20日下午,枫桥经验陈列馆。习近平总书记饶有兴致地一边走,一边重温“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总书记深刻指出:“这里面有我们党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政策策略,就是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陈列馆内,一块题为“群众心目中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大展板,引起总书记的注意。
“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完的路”“‘枫桥经验’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平安创建肩并肩、难事共解手拉手、服务共享心连心”……字字句句都是对总书记“为民情怀”的最好回应。
记忆中,习近平同志曾一再向浙江的领导干部强调,要始终把握住“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努力减少矛盾,矛盾产生了以后要及时化解,无论“枫桥经验”的形式和具体内容随着时代怎么改变,这种服务群众的宗旨永远不能变。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无论是持续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还是来到浦江县下访接访群众,率先垂范开创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先河,或是之后连续3年先后到临安、德清、衢江下访……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双向结合的基层治理新路径,一样走的是新时代群众路线,一样的目标都是为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从浙江到中央,从“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到“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是一脉相承的“人民主体”思想,是总书记始终未变的人民情怀。
记得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同样提到了“枫桥经验”: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未雨绸缪,继续推广“枫桥经验”,及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风险……
熟悉的身影,亲切的叮嘱。在浙江干部群众心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伟大推动者、引领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在不同的会议和场合提到“枫桥经验”这棵常青树,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提升“枫桥经验”的内涵。一字一句,紧紧围绕着两个字:人民!
2013年10月,在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19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2020年9月,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
人民至上,永远是“枫桥经验”的根本立场、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如此重视“枫桥经验”,一切根源,正是在于他心中时时刻刻想着人民。
从浙江到全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平安,根基在基层。
发端于基层,创新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精髓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是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经验。
这些年来,浙江各地循着法治轨道,坚持自治为基、德法相辅,迭代发展出“村民说事”、“民主恳谈”、“村务监督”、“乡贤参事”、“道德评判”、民主协商“四议”法等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载体,在基层创新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各领域全过程。
“一域治理”到“治国安邦”,“枫桥经验”深深扎根浙江大地,又开枝散叶,在中国大地的每个角落因地制宜,生长出更多好经验、好做法。
走在枫桥经验陈列馆二楼,一条长廊,展示的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向全国各地,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辽宁沈阳牡丹社区的“三零”工作法,福建明溪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四川成都武侯区的小区物业矛盾“信托制”解纷工作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地考察时,频频提及和推介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再次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矛盾。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制胜法宝。
从乡村“走”进了城市,从陆地“漂”到了海上,从线下“扩”到了网上,从社会治安领域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中国之治”的一张金名片。
翻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赫然列入其中。
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贯穿于“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始终的“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成为由基层社会治理的地方样本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基层治理实践相结合的璀璨结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治理领域的生动运用和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广泛吸纳民间智慧,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我们看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行稳致远;我们看到,“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和独特魅力。
擦亮“金名片”、发扬“传家宝”、用好“活教材”,相信在下一个甲子,不断发展创新的“枫桥经验”历经时光磨砺和实践检验,依然会在中国大地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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