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消费红红火火。王岚/摄
春节是传统的消费旺季,商品服务供给丰富,加上商家让利促销和各类消费券加持,消费市场愈发火热,街头巷尾“烟火气”十足。
如何确保春节期间买得舒心、放心和安心?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了相关消费提示。
案例一:囤券不让用?商家义务要履行
近期,消费者陈女士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了美食券,支付169元。1月25日陈女士到店里消费,商家表示临近春节,没有工作人员不能使用美食券,双方产生争议。陈女士表示,使用规则中没有注明春节期间不能使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向陈女士道歉,双方和解。
【消费提醒】商家推出优惠券或团购套餐,消费者进行购买,双方达成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按明示或宣传的约定履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相应商品或服务,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如今,先囤券后消费的方式越来越流行,消费者也应理性囤券,不盲目跟风,看清优惠、是否自动可退和相关使用规则,真正实现“精打细算”。
案例二:退货有争议?ODR机制来帮忙
临近春节,消费者项女士在某品牌黄金店购买了“一口价”金饰,但在该品牌其他门店,却发现相近款金饰是按克重售卖,且价格更低。项女士想退货,按克数计价购买,双方产生争议。市场监管部门接收投诉后,转该品牌对应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企业处置,经协商,商家当日给予退货处理,按项女士要求以金饰克重计算购买,双方达成一致,项女士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ODR机制是依托全国12315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较强的企业申请加入,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实现消费者与企业线上线下双向互动和解的纠纷在线解决模式,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目前宁波ODR企业总数达2222家,消费者如遇到消费争议,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APP搜索登录全国12315平台,尝试通过ODR机制快速高效解决纠纷。
案例三:用餐后身体不适?食责险来化解
消费者李女士在一家饭店用餐,合计消费200多元。用餐后出现身体不适,于次日前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食物引起的胃肠炎,遂与商家联系。商家已投保食责险,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前往现场介入理赔,协助商家处理纠纷。经过协商,李女士获得医疗、误工等费用赔偿,并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在重点商圈综合体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保险参与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对食品安全等责任归属较难确定的争议,通过保险予以理赔,确保从根源上定纷止争,减少矛盾溢出升级,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岁末年初,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春节消费仍需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看清促销规则,理性囤券。春节促销,无论线上或线下,商家纷纷推出“打折”“满减”“红包”等优惠,消费者应理性看待,了解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使用要求和退款规定,不被虚假折扣迷惑和误导,不盲目“为节消费”,避免“套路”。
二是注意食品安全,勿贪便宜。消费者在选购节令食品时要注重安全、健康和营养,拒绝野味;不购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低价“三无”产品,或是不明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看食品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重要信息,科学保存、及时食用。
三是提高消费警惕,安全交易。购买渠道要正规,尽量选择有品牌、经营时间长的实体店或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网络平台。支付方式要注意,勿轻信商家自行提供的交易链接或二维码,避免私下交易。个人信息要保护,警惕“抢红包”“扫二维码得优惠”等形式的钓鱼链接,以免“财物两空”。注意销毁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或直接匿名设置。
四是保留消费凭证,积极维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春节期间消费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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