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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浙江省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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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11
2024-04-15 18:38:11 来源:潮新闻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4日

  浙江省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到2027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93.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93.8%,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理

  (一)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加强水土流失调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因地制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等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制定水土保持分区管理制度,采取差别化的预防保护、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二)推进重点预防区自然修复。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以保护为主,实施天然林和公益林抚育、水源涵养林建设,统筹推进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推动森林质量提升和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江河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充分发挥林草水土保持功能,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提升重点治理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突出以治促富,大力推进生态共富小流域建设,积极助力观光休闲农业、绿色农产品种植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探索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

  (四)深化非重点区域管理创新。水土保持非重点区域坚持效率优先,一体推动农村水系整治、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探索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审批,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重点监督生产建设项目土石余方去向、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有效落实等情况,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三、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五)加强规划的水土保持评价。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能源开发等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堆放、排弃等行为的,应在规划中明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并在规划审批前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六)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工程设计时,明确水土保持措施,将水土保持投资列入工程概算;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弃渣等要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七)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效率。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管理,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注意事项清单,完善方案质量常态化抽查机制,加强质量评价结果应用;要与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系,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需求动态管理,强化指导服务,明确审查重点,优化审查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八)深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改革。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时,要出具监管提示单,告知监管要求;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公告制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弃渣场等公开监督信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加密对重点项目检查频次,防范重大水土流失风险;指导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并按规定开展核查。

  (九)强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水土保持作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管的重要内容,与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建立水土保持协同共管机制,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要以整治区域为单元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对可能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的子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设计。

  (十)提高土石方资源配置效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土石方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生产建设项目土石方供求信息,为生产建设单位就近取土、弃渣提供便利。生产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表土资源保护、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求,充分利用土石方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取土优先利用周边项目弃渣,弃渣优先供应周边需要取土项目,减少耕地占用和地表扰动,严禁滥采乱挖、乱堆乱弃,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

  (十一)强化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加强交通、能源等重点行业的跨部门水土保持监管联动,完善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土保持执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水土保持领域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对移送的水土流失问题线索视情开展联合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诉讼。

  四、全面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十二)建设百条生态共富小流域。把建设生态共富小流域作为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的重要载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小流域治理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有机结合,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风貌新气质,激发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新动能。到2027年,全省建成生态共富小流域200条,其中每个水土保持率低于90%的县(市、区)不少于4条;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以上。

  (十三)推动千片经果林固土增收。在杨梅、柑橘、茶叶、山核桃等经果林主要分布区域,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要以乡镇为单元开展经果林水土流失系统治理,建设植被缓冲带,实施坡面径流调控,推广林下复合经营、张网采收和测土配方施肥,促进经果林增产增收和水土流失减量降级。到2027年,全省完成经果林水土流失治理1000片以上、面积10万亩以上。

  五、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

  (十四)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新建嘉兴市、舟山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加快实施宁海县、安吉县、常山县、龙泉市等水土保持监测站升级改造工程和永康市水土保持监测站迁建工程。落实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制度,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数据质量。到2027年,全省累计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站点18个。

  (十五)推进重要河流径流泥沙监测。在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江河的关键断面和行政交接断面建设径流泥沙监测点,监测流域、区域径流泥沙含量,提升重大水土流失风险预警能力。到2027年,全省累计建成径流泥沙监测点40处。

  (十六)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对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进行动态监测,定量掌握市县及重点流域、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成效,及时发布水土保持公报。建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实现水土流失图斑精准定位、销号管理,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六、全面强化水土保持基础支撑

  (十七)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规划体系,省级侧重顶层设计,提出水土保持省域工作目标任务;市级注重承上启下,明确水土保持市域工作重点;县级重在具体实施,落实落细水土保持各项任务。强化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水土保持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创新,为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探路。

  (十八)推动数字赋能。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归集生产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信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等数据,运用电子预警围栏、视频监控、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重大水土流失预警、综合治理研判等模型,建设省市县三级贯通的水土保持数字化应用,推进水土保持线上线下智慧管理。

  (十九)开展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南方红壤区土壤侵蚀模型关键因子本地化、水土保持碳汇能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研究。制定生态共富小流域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测站网运行管理规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规范等技术标准。开发适用我省的水土流失防治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着力提升水土保持技术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水土保持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人才和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投入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可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三)加强奖惩激励。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规范开展水土流失事件线索调查、损害评估、赔偿磋商等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浙江省公共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予以信用惩戒。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水土保持宣教活动,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水土保持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生态环境、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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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水土;高质量发展责任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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