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构建分级诊疗格局,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推进连续医疗服务工作方案》。
不断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深化巩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群众享有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6月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连续医疗服务工作。
建立号源候补机制、建立健全诊后接续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看看《工作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加强门诊患者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
建立号源候补机制,落实分时段号源预约,针对初诊、复诊等不同类别患者,探索专家门诊号源分类预约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预约,并提前20天开放号源,对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医疗机构在门诊综合服务台增设转诊服务功能,对因医疗技术、设施设备等因素导致不能满足患者就医需求的,为患者提供上级医院转诊接续服务。
落实门诊首诊负责制
扩展MDT诊疗覆盖的专科和病种,为疑难复杂疾病尤其是肿瘤疾病患者提供“一站式”MDT服务,避免频繁转科挂号、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推行“在一定时限内免费解读检查检验报告”等便民惠民措施。
加强住院患者院内诊疗和院间转诊管理
推进“全院一张床”管理模式,统筹调配全院床位资源,提高床位使用率。制定会诊及转诊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加强住院患者病情评估。制订转诊标准,畅通院间转诊服务。综合考虑疾病救治、医疗安全、医药负担、患者及家属愿望等因素推荐转诊医院。对符合出院标准但需康复治疗的患者,上级医院应及时将患者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专业康复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做好随访和指导工作。
优化诊后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诊后接续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建立诊后疾病管理团队,为出院后需要继续居家康复和复诊的患者提供连续、安全、优质的延伸性医疗服务。数字赋能院外健康指导、疾病状况跟踪和异常情况干预,提升诊后医疗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随访平台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互动。
加强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诊疗服务联动
深化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医共体、医联体门诊、住院资源共享。制定和完善双向转诊疾病诊疗目录。牵头医院应根据成员单位服务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类型和服务需求,定期安排相应专业医生坐诊,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内住院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推动“浙医互认”扩面提质。
提升县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围绕“3342X”服务能力提升,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做强县域胸痛、卒中、创伤“三大救治中心”,做优影像、病理、检验“三大共享中心”,共建重点帮扶临床专科。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夯实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万医进修”行动。提倡基层首诊,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有效承接下转患者的能力。
构建覆盖全省的转诊平台
升级省级转诊服务平台功能,融合“健康大脑”等相关医疗健康信息,推进全省平台联网,实现转诊信息“一键直达”。已建立转诊平台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按时全量将转诊业务数据归集至省级转诊服务平台。未建立区域转诊平台的医疗机构直接开通使用省级转诊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转诊服务平台全覆盖。
《工作方案》还明确了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底前
全部省级医院、承担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的32个县级医院和国家试点城市医联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开展连续医疗服务试点工作,转诊业务数据通过开通使用或数据归集接入省级转诊服务平台。
2024年12月底前
各市辖区内不少于30%的县域医共体开展连续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全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的门诊综合服务台、入院准备中心集成双向转诊服务。
2025年6月底前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综合服务台、入院准备中心集成双向转诊服务,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全部通过开通使用或数据归集接入省级转诊服务平台。
根据《工作方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连续医疗服务工作跟踪和督导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地连续医疗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