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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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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07:38:05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胡税根

  营商环境是各类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与重点方向。其中,市场化是营商环境的主题与核心,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基础与保障,国际化是营商环境的前景与重点。三者不是简单叠加,而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来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立足新的国内发展阶段和国际经济贸易形势,优化营商环境不仅对于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对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当前市场化营商环境存在公平竞争环境不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作用不够突出等问题,产权保护制度仍需重视,社会信用体系亟待完善,涉企审批事项有待精简。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维护公正公平市场秩序,推动要素自由流动与市场配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破除针对地方保护、不同所有制而形成的隐性壁垒,降低准入成本,推动统一大市场真正形成。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服务平台建设,对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需求及时给予响应。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需要积极探索创新,引进社会、市场组织,持续推动涉外法治服务供给,为中企“走出去”、外企“引进来”保驾护航。

  三是健全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执法司法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政府部门要完善细化法治建设、尤其是涉外法治权限职能,协调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开展法治人才培养。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亟待通过为经营主体开展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完善且有效的制度安排,稳定投资者市场预期,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构筑亲清政商关系。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服务与营商环境评价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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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营商环境责任编辑:阎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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