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海洋垃圾存在量大面广、主体责任界定不明等问题。为了加强全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首次在全省沿海城市全域开展“拉网式”的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据了解,此次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以亲海宜居型和绿色产业型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聚焦沿海市县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坚持陆海联动、多方协同、系统治理、数字赋能,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空间品质。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点海湾内海洋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蓝色循环”扩面提升;到2027年,重点海湾内“不清洁状态(海湾垃圾盖度>5‰)”逐步消除,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岸上管、河道拦、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国前列,力争打造全国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标杆。
此次行动,实施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建立、源头减量、精细化管理、上岸规范化处置、数字化监管、再生高值化利用等6大措施。比如,建立海洋垃圾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组织常态化开展垃圾入海防控与清理整治,推动海洋垃圾海上监测、监管。到2025年底,沿海各设区市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置网络实现全覆盖。创新湾滩海洋垃圾清理管理模式,压实海漂垃圾治理单位责任,做到岸滩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存。以渔港和海水养殖集中分布区为重点,推进海水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督促引导渔民加强海洋垃圾收集和转运。
除此以外,行动还首次提出了以数字化手段实施垃圾常态化监测。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应用,建立海洋垃圾一体化调查监测制度。加强海洋垃圾数智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化治理政府端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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