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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浙江公安全力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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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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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
2025-01-21 17:02:04 来源:浙江公安

  1月20日,记者走进海宁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映入眼帘的是紧密衔接、布局合理的各功能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资源在此融汇,值班律师和专职社工随时待命,机器人、智能手环等智能设备极大提升执法质效。据了解,海宁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目前全国已建成使用的集成度最高的中心之一,也是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工作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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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省公安厅在海宁市召开浙江公安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魏明介绍,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探索构建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为目标,以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为支撑,紧紧围绕全省法治公安建设关键领域、重要环节持续发力,全省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省公安厅连续21年获评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

  执法办案集约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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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创新设置‘政法协同’‘两法衔接’‘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等特色区域,围绕刑事案件公平、公正、高效办理,分工负责,推动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 海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汪新汉介绍。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展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窗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一以贯之推进。如今,全省共建成运行105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全覆盖。各中心普遍配备智能安防设备,设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速裁法庭,执法任务繁重的中心还全面入驻检法司律团队,持续深化集约办案、一体协同。

  魏明表示,公安机关精心打造集案件办理区、办案辅助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临时保管区、支撑服务区、政法协同区等功能区域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满足办案各环节硬件保障需求,让民警办理刑事案件“只跑一地”,目前全省刑事案件进中心办案率达90.9%,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同时,浙江公安深入开展“办案一件事”集成改革,形成以“数字办案、部门协同、智能辅助”为核心的50余个应用场景,把高频执法办案事项从“线下”搬到“线上”,民警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把好执法源头关

  “报案难”“立案难”是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如何把好这道“源头关口”?

  浙江公安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推进软硬件改造,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持续规范接报案和立案工作。

  据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胡耿介绍,为了“敞开大门”接报案,按照“一县一中心”“一所一大厅”标准,相关办案单位优先在沿街区域设置接报案场所,方便群众上门报案。

  目前,全省共建提升改造接报案中心114个、派出所接报案大厅1132个。

  浙江公安也在软件和机制上持续发力。如群众上门报案,可扫自助报案“二维码”登记报案,且依托首接责任制,警情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处理,让报案人“最多跑一地”。

  民警通过自主研发的浙警移动办案APP,在接警现场即可完成简单案件询问笔录的制作,当场完成案件接报案工作。后续案件处理情况以及需送达的法律文书,会第一时间发送到案件当事人手机端,让接报案更透明规范,充分保障报案人合法权益。

  革新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模式

  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温州作为我省全面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的试点地区,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已实现采用社会化处置模式拍卖涉案财物共计41万余件,成交总价约1700万元,溢价率达87%。

  “我们将涉案财物的拍卖、销毁等具体处置事务,委托给专业的社会机构来完成,利用他们的专业能力,进一步畅通处置渠道。”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钱继华说。

  从一地探索到全省推广,浙江公安始终坚持体制、机制、技术“三轮驱动”,打造了规范化、社会化、数字化的涉案财物一体管理处置模式。

  全省已布局建设70家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落实专门力量进行管理,并将处置业务委托给信用资质好、专业化处置能力强的社会专业机构,具体承担拍卖、变卖、销毁和返还等工作,有效实现财物保值增值。

  同时,浙江公安抢抓数字化改革机遇,打造全省涉案财物全域管理和线上处置的数字化平台,政法干警只需“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涉案财物处置流转。浙江也成为全国首个实现涉案财物处置全数字闭环的省份。

  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已通过平台线上处置财物1.9万批,处置周期从平均150天缩短至32天。

  人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

  执法的最好效果就是让人心服口服。

  浙江公安将人文关怀引入公安执法,增进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之间的互相理解,减少矛盾冲突,促进执法和谐。

  一方面,浙江公安创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对535项涉企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归并,梳理形成《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一本账》,包含警种合并检查事项82项,精减84.75%。

  另一方面,浙江公安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轻微不罚”工作的相关规定,全省推广行政执法领域“轻微不罚”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小过小罚”、企业易发等情形,形成67项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清单、9项不予行政强制清单。

  嘉兴市公安机关在这项工作上起步早、基础扎实,通过清单式、类别化推进“轻微不罚”工作,在具体适用时严格准确把握适用条件,防止滥用。

  嘉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汤洪成说:“如在道路交通领域方面,我们将‘轻微不罚’违法行为扩大至28项,容错规模和力度全省最大。”实施以来,嘉兴公安机关轻微交通违法案件适用“优驾容错”免罚36万余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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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办案;创新责任编辑:徐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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