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4日讯(记者 汪子芳)23日,温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这是全省首部聚焦儿童友好的地方性法规。温州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中体现儿童友好的理念,实现儿童友好与城市美好双向奔赴。
2021年,温州被列入全国首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新机制。“除了以立法的形式固定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温州在儿童权益保障、友好设施供给、友好环境营造、部门共建、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不足,也亟待提供立法保障。”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温州娒(温州方言,音māi,指小孩子)”量身定制儿童友好条例,需要站在“一米高度”倾听儿童的声音。“我们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各级儿童友好单元,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孩子和父母的意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胜海介绍。
城市为儿童友好而建,始终要突出“儿童优先”。“《条例》规定,今后制定出台法规、政策及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时,但凡涉及儿童权益的,都应当开展儿童影响评价。”张胜海介绍,《条例》突出“儿童参与”,建立了多层次的儿童参与机制,通过儿童观察团、儿童影响评价等形式,确保儿童的声音能够被听到和得到重视。
“《条例》将‘明眸皓齿’工程以立法形式进行确定,还提出支持传承发扬瓯越文化,让‘温州娒’从小得到本土文化的教育和熏陶。”温州市人大代表、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康乐介绍。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对困境儿童的帮扶关爱,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公平、便利、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
在国家、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五大体系的基础上探索“产业友好”,《条例》体现了鲜明的温州辨识度。童鞋、童装、教玩具、宠物都是温州的传统优势产业,温州编制出台儿童友好产业规划,助力传统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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