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金东区鞋塘某厂职工李先生和同事在厂门口看见有只“怪鸟”无助地蜷缩着身子,通过外表观察和手机扫码识物后,李先生觉得它很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立即报警。接警后,金东公安分局鞋塘派出所民警戴梦丽带领村警叶昕昕赶到现场,只见它是一只通体橄榄褐色,脸颊上有一抹赤红,脚部呈红色的大鸟。
随后,民警小心翼翼地将这只鸟安放在纸箱中带走。当天晚上,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对该鸟进行检查。经专业人士确认,这是一只雌性白鹇,有着“林中仙子”的美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白鹇正在接受进一步救治,待其身体各项指标符合放生标准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国保”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此前,兰溪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还救助了一只“迷路”的小刺猬。经过专家鉴定,这只刺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当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救治,小刺猬具有自主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将它带至辖区山林里进行放生,“拯救计划”宣告成功。婺城区公安局罗店派出所里也来了一只可爱的果子狸,这只果子狸误入景区咖啡店,店长陈飞发现后把它护送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市野生动植物救助中心,并于次日将其放归山林。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曝光率”,义乌公安还牵头成立由民警、园区工作人员、救助志愿者等组成的“生态义警”宣讲团,在“爱鸟周”“世界地球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市公安已开展联合巡控3.3万余次,联动开展禁渔、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联合执法137次,侦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212起。目前,全市组建了以1252名生态警长为主、170支生态义警队伍为辅的生态守护队伍,生态警务工作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到受伤、受困的珍稀鸟类或遇到一些看起来“陌生”的野生动物,要及时联系警方、林业等部门到场进行处理救助,切勿驱赶、攻击,更不要私自带回家中饲养或随意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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