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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出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负责人解读——

瞄准社区小切口,让城镇更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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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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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 07:21:11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蒋欣如 徐雪纯

  浙江在线5月31日讯(记者 蒋欣如 徐雪纯)社区是城市社会最基础的单元和细胞,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这是聚焦社区更新“小切口”的创制性法规,为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提升居住品质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浙江经验,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重点要解决哪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如何通过立法更好保障和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城镇更新,浙江为什么要瞄准“社区”这个小切口?

  答:统计表明,城市居民75%的时间在社区度过,老人和儿童在社区的时间更长。作为人最基本的生活场所,社区规划与建设的出发点是基层居民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全省各地从社区层面系统推动城市更新、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提升房屋品质。但改革中面临建设空间挖掘难、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审批难、建筑改造政策标准支撑不足、资金支持保障难等问题,需要以地方立法作制度创新,保障更新工作的深入推进和规范有序,建设从好房子到好小区、再到好社区的宜居城市。

  社区不仅包括住房问题,还包括服务、治安、卫生、教育、对内对外交通、娱乐、文化公园等多方面因素,内涵非常丰富。因此,《条例》中所称的城镇社区更新,是指通过新建、改建、重建等方式,在城市、镇社区范围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和住宅品质、消除安全隐患等活动。

  记者:城镇社区更新如何实施?

  答:城镇社区更新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工程。因此,《条例》要求开展城镇社区体检,以便把体检发现的问题短板作为更新重点。

  《条例》提出建立城镇社区更新项目库,并按照项目类型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对环境质量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缺失严重的区域的建设更新项目,要求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社区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和程序”章节,可以看作是社区更新“说明书”。其中,项目实施主体承担着策划、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建设管理等职责,是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

  《条例》对不同情况进行细化明确。比如房屋建筑仅有一个业主的,可以由其自行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片区综合类的更新项目,以及因公共利益、公共安全需要实施更新改造的,可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法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记者:对“好社区”的要求是什么?

  答:《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绿色集约、片区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对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配套基础设施更新、居住环境更新等多种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条例》要求综合考虑养老托育、医疗健康、体育健身、文化休闲、便民商业等民生需求,规划建设或者利用闲置场所改建公共服务设施。《条例》规定,应当统筹利用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

  现代产业集中的区域,往往会吸引大量年轻人。《条例》要求统筹考虑年轻人的居住、创业、休闲、社交等需求,支持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提供共享的运动、学习、休闲和社交空间。

  当然,更新中也有“红线”。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红色资源、古树名木以及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的场所和建筑,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

  记者:社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居民生活的体验和质量,居民如何参与其中?

  答:《条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细化公众参与城镇社区更新的范围、形式,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方式、路径,怎么“更新”、怎么“改造”,坚持始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条例》规定城镇社区更新专项规划、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城镇社区更新有关技术标准、政策措施等,应当向社会公布。如果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有需求,也可以向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更新项目申请。此外,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日。

  记者:当前社区更新面临哪些难题,如何从立法层面破解?

  答:城镇社区更新活动的顺利实施,离不开资金、土地、政策等各类要素的保障支持。《条例》聚焦社区建设更新所面临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难度大、既有政策难以适应存量更新等具体问题,针对性地建立了相应制度机制。

  对于资金来源,《条例》要求,政府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利用,对更新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并给予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通过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筹措改造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社区更新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开展更新。

  关于土地要素,《条例》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通过产权置换、租金减免、开放共享等方式,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提供空间资源。

  在政策保障方面,《条例》明确,在更新活动中,建筑密度、日照标准、绿地率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可以按照不低于现状条件的标准进行更新;消防安全确实无法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可以按照不低于原建造时实施的标准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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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好社区;小切口;城镇责任编辑:马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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