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补助+更新补助,最高可补助14万元!杭州中重型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来了! 具体一起来看↓↓
老旧柴油货车污染是影响杭州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杭州持续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以促进城区空气质量改善。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环办科财〔2025〕17号)及《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浙财资环〔2025〕3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前期的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调研论证,2025年12月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杭州市中重型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补助细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补助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不含)前登记在本市范围内的中重型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等)提前淘汰更新,分两种情形根据补助标准予以分档补助。
▶情形一:提前淘汰,予以淘汰补助。
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办理中重型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拆解并注销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可领取淘汰补助;
▶情形二:提前淘汰并新购货车的,予以淘汰更新补助。
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办理中重型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注销登记手续并新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的车辆所有人,可领取淘汰更新补助;
补助标准
(一)淘汰补助标准

⚠️注:提前报废时间的计算,时间细化至月份,提前报废时间等于强制报废年月减去注销业务办结时的年月。
(二)更新补助标准

⚠️注:新能源货车包含纯电动车和氢燃料电池货车,指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纯电动车型或燃料电池种类为氢的货车车型。不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
补助金额
符合情形一,补助金额=淘汰补助金额;
符合情形二,补助金额=淘汰补助金额+更新补助金额。
提前报废年限判定
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类别货车的强制报废使用年限具体如下:普通中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中重型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
不予补助情形
(一)2025年1月1日(含)起,杭州市外转入至本市范围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不予补助;
(二)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情形的中重型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不可申请淘汰补助;报废中重型国四非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不予补助;
(三)因报废、灭失、退车等已经注销的车辆不得申报;
(四)营运车辆不予补助;
(五)非法车辆、无法提供当地购车发票或登记证明的车辆不予补助;
(六)无法提供报废拆解证明的车辆不予补助;
(七)重复申报相关补贴的不予补助。
补助申请程序
(一)申请材料
车辆所有人申请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的,应填报《中重型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符合提前淘汰货车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银行卡(单位需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符合提前淘汰并新购货车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银行卡(单位需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补助申请
申领人可登录“浙里办”“亲清在线”平台,搜索“杭州市中重型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办理补助申领业务。
本次淘汰补助政策自2026年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资金总额限定为2000万元。根据“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原则,按照审核通过时间顺序发放补助资金,资金剩余额度不足以支付补助资金时,补助政策提前终止。
资料/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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