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买的读卡器 记者 林琳 摄
许某受审 记者 林琳 摄
昨天下午2点45分,上城法院10号法庭远程审理了一起窃取信用卡信息的案子。
被告男子姓许,90后,广东人。他穿一件蓝白条纹POLO衫,刘海盖住眉毛,皮肤白净、面容清秀,乍看过去跟韩国影星金秀贤颇有几分相似。
公诉人说,去年5月3日至31日,许应聘至海口一家餐厅做服务员,工作期间,他趁顾客刷卡结账不备,多次使用自购读卡器盗刷信用卡信息。同年8月5日至18日,许又进入杭州白傅路一家海鲜餐厅当服务员,继续盗刷顾客信用卡信息。
直到去年8月18日下午,他故技重施被顾客发现,这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司法鉴定,许的读卡器内共有信息280条,不重复信息74条,其中34条系完整的银行卡磁道信息,也就是说,足可以伪造出34张“克隆信用卡”。
不过,许还没来得及进行下一步。
据他交代,之所以想出这个法子,是因为在老家上网时看过类似报道,觉得来钱轻松,又不容易被发现,便大着胆子决定试一试。
去餐厅应聘前,他花2500元网购了一个拇指大小的黑色读卡器。在餐厅服务时,就把读卡器装在裤子口袋里,如果有顾客要刷卡付钱,他便趁对方不注意,先把信用卡往口袋边过一下,然后站在一旁,偷瞄并记下密码。
许说,好的读卡器要七八千块一个,他买不起,只能用质量一般的。因为平时比较小心,动作也很隐蔽,从来没有被顾客发现,餐厅老板和同事也都没有怀疑过他。
下班回家后,许便把盗刷的银行卡号和密码记在笔记本上,以防遗忘。
去年8月18日中午,又有顾客吃完饭要求刷卡付钱,许接过卡,在POS机上刷完,又偷偷往裤子口袋边一放。读卡器发出轻微的“嘀”声,顾客蛮警觉,输密码时发现许一直站在背后盯着POS机,当即跳起来抓住了他。
在公安讯问阶段,许告诉民警,自己虽然搜集了这些信用卡信息,但并没有真正盗刷过,他原本打算攒够了钱,再去买一个“克隆”信用卡的机器,至于之后的事情,都还没来得及想。
公诉人说,许使用读卡器盗刷他人信用卡,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且上述信息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数量巨大,应当以窃取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许的辩护律师提出,许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且没有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
最后陈述阶段,许请求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
许说,自己是农村出来的,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一窍不通。2014年,女友意外怀孕,两人匆匆忙忙办了婚礼,在外面欠下不少钱。2015年初,孩子降生,奶粉、尿布样样都要花钱,老婆坐月子不能出门工作,赚钱养家的重担全压在了他的身上。
“我家里穷,爸妈又不在了,小孩也是意外生下来的,日子实在太难过了……”许顿了顿,抬起头来,“我现在已经有了深刻认识,我错了。”
经过合议庭合议,法官当庭宣判:许犯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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