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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昨首次用断电腾退老赖房屋
2016年10月28日 08:52:36 来源: 青年时报 郑舜 辛成


  王女士家中的能源转换器和蓄电池。


  抵押贷款的房子已被查封,房东却住在里面不肯搬走。面对这样的老赖,杭州开始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强制执行房屋腾退。但如果这是老赖名下唯一的房产,还能执行吗?答案是肯定的。

  杭州的王女士将唯一的房子抵押贷款后,欠下77万余元未还,其房屋被断电后,江干区法院执行局昨天上午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抵押查封的房屋被断电

  房东买来发电装置继续住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引起的房屋腾退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王女士今年60岁,2014年5月,她将自己位于丁桥后珠美邻嘉苑小区的房子抵押了贷款。

  申请执行人屈女士介绍,当时是通过民间P2P中介公司贷款55万元给王女士,约定贷款期限为2个月,月利率1.5%。除了第一个月利息是从本金里面扣的,后面就再没收到过利息,也很难联系到王女士。

  让屈女士更没想到的是,半年后,中介公司也倒闭了。“我后来了解到,她这套房被抵押贷款过好几次,向我借的钱是被拿去还上一笔贷款了。我也跟她协商过,只拿回本金就行,但她一直不配合。”

  屈女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王女士共需还款77万余元。但法院在今年3月下达执行裁定书后,王女士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反将房子租给他人使用。法院好不容易将租客劝走,却在拍卖前夕发现,王女士自己搬回来住了。无奈,法院在10月21日对房屋断电,但王女士仍没有交出房子的意思。

  昨天上午,执行局干警来到该房屋外时,王女士的女儿就在屋内,却拒绝开门。法院请锁匠撬开门后,屋内的情景让大家大吃一惊。

  70多平米的房子内,有用了一半的蜡烛,也有一整套全新的太阳能发电装置。客厅里最显眼的就是两个蓄电池和一个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转换器,太阳能电池板就架在阳台上。房间里电灯、电子产品的使用就靠这两块蓄电池。

  执行到一半时,王女士本人也出现在楼下,她情绪激动地表示,这是自己唯一的住房,是不能被执行的,自己只是一时间投资失败了,屈女士不应该这样断电追债。

  唯一的房子可以被腾退

  有相关法律可依

  其实,江干法院采取的断电措施完全是有法可依的。今年9月,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已和杭州中级法院,就对被执行人或案件相关人停止供电协助执行事项达成一致,供电公司将配合法院的强制腾退案件,对相关被执行房屋停止供电。此项配合法院执行的断电措施是从今年9月15日开始实施的,江干法院也是杭州市首家采取断电方式进行强制腾退房屋的法院。

  而对于王女士认为的这是她唯一的房子,不能被腾退这一点,江干区执行局副局长张帆指出:“这完全是一个误区。”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给出的新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唯一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1.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住房,或愿按照当地房屋租赁标准,从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8年租金的。

  此外,对于已抵押的房产,不论是不是一套房,只要设定了抵押,就表明对这个房产可能被执行有充分的风险预料。在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做出必要安置,留出一定宽限期后,法院可以执行。

  张帆解释,此案中,首先,王女士的房子是抵押贷款的,根本不需要考虑是否为唯一房产的争议。第二,该房屋拍卖后,所得钱款在覆盖债务后还有较多剩余,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所以王女士的这套唯一房产是可以被强制腾退的。(青年时报)

  

标签: 老赖;房屋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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