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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华市区普高线为480分 录取安排出台
2016年06月19日 11:57:00 来源: 金华新闻网 沈颖秋 金璐

  金华新闻网6月19日快讯:记者刚刚从金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金华市区普高线为480分(民办普通高中可降15分)。

  2016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和全市“五年一贯制”、“3+2”、

  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顺序

  录取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金华一中、金华二中、汤溪中学、艾青中学);

  第二阶段为其它普通高中(金华六中、金华八中、宾虹中学、孝顺中学);

  第三阶段为“五年一贯制”、“3+2”计划的学校、普通中专。

  另外,特长生、特种班、民办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均按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注:每阶段最多可填报三所学校。

  二、录取原则

  1.必须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升学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在达到文件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市区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4.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科学考分和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考分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5.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

  6.第一阶段学校的定向和统招同时录取,各校按实际统招分数线高低确定调档顺序。

  7.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

  8.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未经批准,任何高中段学校不得在毕业升学考试之前招生。根据浙教基〔2014〕25号文件精神,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9.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在统一录取结束后一律不得进行补录。

  三、关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市教育局将根据2016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适当的比例划定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降15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二阶段各校统招录取的最低分数即为该校统招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四、调配原则

  第一、二阶段学校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调配投档。

  第三阶段按考生第一志愿实际填报人数调配(最多不超过1:1.2),并实行统一调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先统一调配,生源不足再进行自主招生补录)的办法。

  五、关于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的要求

  第一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第二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第三阶段学校不得录取2E及多于2E的考生。

  六、查卷时间

  考生对自己的成绩若怀疑有较大出入的,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只限申请一门学科,经查若确实有错,再复查该考生其它科目),由学校统一上报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再由各县(市、区)招考办于6月19日下午5时前统一上报市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查卷时间安排在6月20日一天,若有差错的考生按查卷后的实际分数及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录取到相应阶段有关学校。

  七、市区高中段学校录取时间安排

  1.6月18日20:00左右:公布并可查询中考成绩(可通过金华电信16897777、金华移动12580、金华教育网、金华教育微信查询)。

  2.6月19日9:30:召开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公布市区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阶段学校定向各初中指标和录取日程安排。

  3.6月21日:第一阶段学校录取,晚上公布第一阶段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

  4.6月23日:第二阶段学校录取,晚上公布第二阶段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

  5.6月25日:特种班、民办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办理录取审批。

  八、全市“五年一贯制”、“3+2”、普通中专录取工作

  (一)调配、录取办法

  1.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配。

  2.招生学校必须按下达的2016年度金华市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3.“五年一贯制”和“3+2”指标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过今年中考并符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

  “五年一贯制”、“3+2”、普通中专学校在本批次报到、录取时间内先实行按第一志愿实际人数统一调配的录取办法,未完成的计划可采用自主招生,在规定的补录和审批的时间里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4.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均由学校决定。学校在录取过程中要处理好有关问题,不录取原因由学校解释,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5.关于计划的调整

  由于生源问题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招生学校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调整报告,

  与外地市调整的必须经市、省教育局(厅)计财处批准同意方可调整,在本市范围调整的经我院批准同意后即可进行。

  (二)录取时间安排

  1.6月27日下午5:00:招生学校报到并提供统一调配名单。

  2.6月28--29日上午11:00前完成第三阶段学校统一调配的录取审批。

  3.补录和审批时间:9月22-23日。逾期一律不安排补录和审批。

  请各位考生、家长和招生学校及时关注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浙中新报和金华电视台(综合、教育、经济生活三个频道)、金华教育网、金华教育微信。

标签: 中考;招生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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