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1日讯 记者昨从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型个人账户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义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累计到一定额度后,超出部分允许其近亲属在一定范围内互济共用。此举意味着义乌市在省内率先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互济共享,提高了职工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义乌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运行10多年来,发挥了重要的医疗保障作用。2012年,义乌出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拓展活化政策,允许使用近亲属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缴纳参保费用等。但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部分参保人员仍积累了较多个人账户资金,保值增值功能较弱,使用途径单一,而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个人账户的职工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需使用现金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为此,义乌市人力社保部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开展数据测算,创新出台《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型个人账户实施办法》。“此项新政的出台,旨在使更多参保家庭中的老人、病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均能共享职工医保个账权益。”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家庭型个人账户的近亲属家庭成员指的是子女、配偶、双方父母(公婆、岳父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在4000元以上部分可授权近亲属使用;为保障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家庭型个人账户的医保待遇,职工及其近亲属均应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确保医保待遇状态正常。
截至目前,义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40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有43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为6.27亿元,其中余额在4000元以上的人数近3万人,按可授权人数测算,该政策将惠及20余万参保群众。它将大大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同时充分提高职工医保的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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