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5日讯 “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请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共同创建浙江省文明县……”每年6月至9月,是犬类投诉事件高发期。连日来,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管办工作人员走进县城各社区,向居民发放《海盐县文明养犬倡议书》,并现场接受居民咨询,让居民知道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并懂得如何做到文明养犬。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宠物犬的收养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爱好,但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却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近年来,海盐市民对犬类管理工作认知度不断提高,城区涉犬投诉逐年增加。记者在县犬管办相关记录上看到,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各类涉犬投诉82件,受理县长电话10个,处置率达100%,共捕获流浪犬80只。
6月1日,有市民通过县长热线电话反映建新小区有租户饲养无证犬只,且在外放养时没有用绳拴住,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县犬管办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到现场走访了解,该租户共养了两条狗,均未办理准养证。经协调,当事人答应将其中一条狗迁往乡下饲养,另外一条狗办理准养证。6月9日中午,有市民通过110反映,百尺南路蓝天宾馆对面一幢住宅楼内跑入一条流浪犬,对居民安全造成影响。县犬管办工作人员接到110转办电话后,放弃中午休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捕获了流浪犬。
“夏季天气炎热,犬只容易焦躁不安,加上市民衣着单薄,暴露皮肤多,这样犬类有了更多的攻击机会。”县犬管办负责人徐建平介绍,“为了尽量避免犬类伤人事件的发生,我们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城区犬类登记制度、文明养犬公约等,提高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据统计,今年初以来,县犬管办共进入社区宣传3次,接受群众咨询14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90多份,完成犬类登记上牌200只,已经有1100多条犬只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
据悉,在海盐城区养犬,犬主在办理犬类登记上牌手续时,须取得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的《海盐县养犬登记证办证信息登记表》。家庭养犬的,犬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养犬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犬主持上述有关材料、免疫证明并携带犬只到县犬类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审核,犬类管理机构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当场办理,注射电子芯片后,核发犬只颈牌和准养证;不符合条件的,由犬主自行对犬只予以处置,不得继续饲养。
针对城区流浪犬只,犬管办捕获后会及时通过网络等平台发放收容通知,5日内主人可办证领回,超过15日无人领养,爱心人士可办证收养。犬管办将与领养收容犬只的爱心市民签订《收容犬只领养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在领养期30日内,犬只原主人要回犬只,领养者应无条件配合。原主人也应适当返还领养者在领养期间付出的相关费用。如领养者因不可变因素无力继续饲养,必须将犬只交回犬管办,不得自行遗弃或处置。收容7到20日无人认领的犬只将被送到海盐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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