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前不久,嘉兴市商务局公布了2016年8月嘉兴市主要出口市场情况,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我市对美国市场累计出口额超过270亿元,占全市出口比重的26.3%,美国市场出口额排在20个主要出口国别中的第一位,是名副其实的一块出口市场“大蛋糕”。
然而,要想“食用”这块看似诱人的“蛋糕”实际上也存在一定风险。记者昨天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嘉兴办事处(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嘉兴办”)了解到,截至8月底,今年中国信保嘉兴办收到我市企业出口美国报损案件26起,占同期报损案件总数的14%,位列所有相关报损国家的第一位,出口美国的收汇风险不容小觑。中国信保嘉兴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出口美国业务有两类风险值得特别关注,一是贸易纠纷,二是当地诉讼。
【贸易纠纷】
美国买家恶意逃避债务的常用手段
记者了解到,有别于新兴市场,美国市场重视产品质量,出口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贸易纠纷;另外,美国是全球最重视信用的国家,但是民间贸易纠纷在官方权威机构判定前,很难给其中一方打上失信的标记,于是贸易纠纷就成了一些美国买家恶意逃避债务的常用手段。
“比如前段时间嘉兴一家电子产品出口企业来报损,他们在与美国一个老买方终止合作时,对方非但不肯支付50多万美元的欠款,还统计了双方交易10年来的产品不良率情况,捏造出3%的不良率数据,并以此主张几百万美元反索赔。”中国信保嘉兴办的工作人员说,一些出口企业对美国买方盲目信赖,在合同制定、单据往来及其他环节存在诸多不规范操作。另外,即使买方提出质量问题,企业一般也会出于长期合作的考虑而屈服于买方的随意扣款行为。“往往到最后‘新账旧账一起算’,企业是有苦说不出。”
对策:在交易往来的过程中规范操作
“合同制作、单据往来等环节都需要规范操作,刚才说到的这家电子产品出口企业的做法就值得其他出口企业借鉴。双方在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出货前买方检验条款,并且每次都在买方检验通过后才出口。另外,合同约定买方有任何质量异议需在收货后30天内提出,如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产品无问题。对于企业的这两条主张,买方自知理亏,一直未给出正面回应。”上述工作人员就双方往来过程总结出了三点对策:
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如质量标准、出货前检验、质量异议期等,防患于未然。
二、在贸易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明债权无瑕疵的相关证据,如合同、验货报告、往来函电等,当买方否认时可以拿出有力证据。
三、在交易过程中如确实发生争议,哪怕是作出让步,也建议双方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等形式解决历史遗留的纠纷,以免将来买方再次以此为由要求赔偿。
【当地诉讼】
很多美国买方以此施压中国出口商
企业运用法律工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无可厚非,但记者从中国信保嘉兴办获悉,回顾其多年来处理的大量报损案件,发现很多美国买方甚至业内知名大公司,都善于利用法律诉讼来施压出口商,有些直接在美国当地“恶人先告状”。而如果嘉兴出口企业选择应诉,则会面临取证难、专业律师难找、诉讼成本高等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应诉则使美国买方轻松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对策:关注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条款
在上述电子产品出口企业的报损案件中,美国买方就专门委派了律师,企图通过在当地诉讼来施压出口商,逃避付款责任。中国信保嘉兴办发现,交易双方的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即一旦发生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若买方执意发起诉讼,中方将依据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美国买方在巨大的压力下最终撤诉。
由此可见,在与美国买方进行交易时,应该尽量关注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条款。“比如有些美国买方在合同中会约定适用美国某一州的法律,以及发生争议时由该州法院排他或者非排他管辖,这时出口商应该要求删除该条款,或者协商适用的中国法律,并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不然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会增大企业应诉的难度。”中国信保嘉兴办工作人员说。
当然,能在纠纷中进行有效抗辩进而驳倒对方,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收回欠款。对此上述工作人员的建议是,一方面,利用中国信保对外追偿渠道以及对内间接联合其他供应商的机制,提高对买家的话语权;另一方面,损失确定后可以先行获得保险赔款,缓解自身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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