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近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联合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目标考核合格的通知》,海盐县人民政府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列其中。至此,长达两年之久的试点项目画上了圆满句号。
冬日里的文溪坞虽然没有春天那般艳丽,却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静谧与安详……文溪坞是海盐“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是海盐“美丽乡村”建设的缩影。近几年,海盐“美丽乡村”建设硕果累累,为把现有成果转化为标准,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机制,2014年海盐申报了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该项目是全国首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之一。
如何以标准化建设“美丽乡村”,如何以标准化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记者了解到,2014年以来,海盐以获批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契机,提出了“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支撑改革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以就地城镇化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重要支撑,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就地城镇化深度融合,以“大美丽乡村”的概念,构建了“美丽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大标准体系,探索出了一条“标准化+”战略引领深化改革的新路径。
试点期间,海盐提炼、固化各项工作中已有的成功经验,制定发布了25项县级地方标准规范,其中11项为相关领域全国首发,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的全面深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如发布全国首项绿色发展地方标准规范《DB330424/T48-2016县域绿色发展评价指标》,填补了国内县域层面绿色发展评价标准的空白,为其他县域开展绿色发展评价工作提供了借鉴。
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质监局局长崔建明表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海盐“标准化+”工作的结束。“上个月,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用‘这就是标准化,一个县能如此不易’的批示高度肯定了海盐的标准化工作,这对我们是鼓励更是鞭策。”崔建明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拓展‘标准化+’的内涵和外延,抓紧完成《就地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等国家标准的制定,并在绿色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陆续发挥标准化的作用,让‘标准化+’效应在各行各业充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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