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7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刘吟 ) “老张,这事你可要按规矩办,要是以后出了问题,头一个问责的,可是你这个村支书!”6月中旬,听说下辖某村新建的厂房正准备对外出租,鄞州古林镇纪委书记吴春波便惦记着找该村村支书张某谈次话,提醒他要按规矩办事,集体决策、阳光公示、镇乡备案,一个都不能少。
村级权力虽不大,事务却多,最贴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也更事关群众的反腐“感受”。“微权力”管控不当,将导致重复信访、发展受阻等问题发生。据统计,2015年,鄞州区的信访总量中,与村级“微权力”腐败相关的信访问题约占60%,其中暴露出部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为抓早抓小,鄞州区、镇两级纪委将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压实到各村党组织,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规范村干部用权。
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如何及时发现?汇集日常管理、巡察反馈、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等多种途径的问题发现机制,已逐步搭建完成。同时,区纪委还建立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警示警醒、谈话函询等多种手段的“一事多问”“一事多谈”微纠错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触角向基层延伸。
“老书记,现在我们每干一件事、每花一分钱,都要想想有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可松不得啊!”今年1月下旬的一个上午,下应街道纪工委书记张素淑找到了辖区内的一名村支书,针对去年年底村民代表总结大会费用偏高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一场村级会议的费用,怎么会引起街道纪工委书记的注意?原来,1月初的区纪委案件线索排摸会上,工作人员发现,区内个别村的会务费虽未突破年度总额,但单次费用偏高,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随后,区纪委立即启动纠偏程序,一边下发任务建议书,督促区农林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村级“三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查漏补缺;一边要求各级纪检组织对村干部进行提醒教育,把好村级“微权力”运行的各个关口。
半个月后,该街道重新修订了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标准,把各项支出从年度总量细化到按季控制,划定高线、底线,从严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街道党工委通过村务季公开将规范性制度、村账明细在“阳光平台”上进行公示,村民们纷纷点赞,称“我们的村账透明了”。
2016年以来,鄞州区、镇两级纪委共发现并处置村级“苗头性”问题近300个,约谈75人。除个别约谈外,该区纪委通过剖析“咬耳扯袖”的具体个案,从中总结出“微腐”规律和针对性的防范经验,建立预防基层“微权力”腐败的有效机制。
目前,该区已在各乡镇推行乡镇纪委书记每月例会、联村领导每周一座谈、廉政工作室村民集体质询等制度。在此基础上,出台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村监会监督责任清单“双十条”,明确“微权力”的用权范围。配套出台的《鄞州区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则在执行党的组织和工作纪律、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等5方面划定了46条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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