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4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 林上军通讯员 邬少华 ) 前不久,舟山市普陀区一家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陈某接到了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的谈话邀请。步入谈话室,他心中有些不解——“嘴皮子说说,能有什么用?”
跟他谈话的是第六纪检组副组长周吉瑜。简单寒暄后,周吉瑜便直截了当地问陈某,是否思考过该怎样规避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确保自己尽量不犯错。“我的岗位没什么廉政风险,拆迁过程中,房屋面积、评估价格都由专业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负责,我无权决定。”陈某随口答道。
“怎么会没有廉政风险?据我们了解,拆迁户的房屋评估工作由你负责管理,被拆迁的房子有很多隐蔽工程,确定装修材料评估价格的自由裁量权很大,这里面的廉政风险可不小!”周吉瑜一针见血地指出。陈某没想到,纪检组竟会对自己的工作如此了解,而且其中有些问题,之前他也没有注意。陈某随即表态: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这些廉政风险。
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这是谈话的目的。
2016年以来,普陀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通过提醒谈话、函询、教育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你问我答之间,纪检人员加深了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了解,督促“一把手”和党委(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消除党员干部在党纪条规理解和执行上的疑问。
用好“第一种形态”,谈话该谈什么?在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的谈话提纲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腐倡廉、作风建设和宗旨意识、工作、学习、生活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等内容,一个都不少。据周吉瑜介绍,为凸显针对性,谈话前,纪检组还会通过走访区纪委相关科室、审计局、国资办等部门,整理驻在单位的上报材料,为谈话“热身”。
尽管提纲列出的条目很多,但谈话无需面面俱到,突出问题、突出领域才是关注的重点。“谈话对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等,我们会问得更多些。”周吉瑜告诉记者,谈话中发现的似是而非、含糊不清的问题,或平时曾接到反映但缺乏有力依据的问题,一般通过侧面谈话、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初步核查后,再作补充谈话。
个性化定制,抓重点详谈,这一原则贯穿区各派驻纪检组廉政谈话的始终。在完成对驻在单位的廉政谈话后,各纪检组还要将谈话情况书面反馈给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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