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微信聊天记录里的“出轨证据”能否作公证 听法官怎么说
2016年12月17日 08:53:24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严勇杰绘

  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前段时间,宁波一名中年女士平静地走进宁波永欣公证处,掏出一部手机,要求把她跟老公在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公证一下。聊天记录是她发现老公有婚外情后,老公在微信上“跪求原谅”的谈话记录。当然做这样一份公证,她并未征得丈夫同意。宁波永欣公证处的公证员赵越说,这两年,背着另一半来做这样的证据保全公证的市民并不少见,目的是保留一份“出轨证据”,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截了50帧微信聊天记录

  进了公证处后,这名女士称自己想公证一份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是关于丈夫的“出轨证据”,公证员接待后进行了询问并仔细审查,并确定保全方案。

  通过与女士的交谈,公证员得知,该女士的丈夫是一家企业的业务骨干,驻点外地,两人结婚时间不长,孩子尚幼。前段时间女方发现男方在外面有了情人,收集到初步证据后,女方在微信上跟男方摊了牌,提出离婚。男方当即认错了,拼命道歉,希望女方看在孩子的分上不要分手,他会跟情人一刀两断。“跪求原谅”到最后,女方态度有所缓和。

  这次女方独自来将老公出轨的证据进行公证,没有征求男方同意,为的是保留一份证据。

  保全阶段,女士从包里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交给公证员。公证员例行检查了手机的外观、版本、序列号,确认手机中使用的SIM卡是该女士实名注册。

  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该女士以密码方式登录了自己的微信号。在公证员核实了聊天双方的基本信息后,该女士开始一帧一帧地截屏,一共截了50帧左右,每一帧公证员都进行了拍摄。截屏期间,公证员对女士进行取证技术辅导,对所取的微信聊天记录的具体细节内容,该女士没有做任何过多的说明和解释。

  永欣公证处的公证员赵越说,这两年这样的证据保全公证还是比较多的,不仅有女性,也有男性。大部分人来公证的目的,主要是担心万一手机遗失或是损坏,导致记录灭失。

  是不是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可以做这样一份证据保全公证?赵越说,也未必。“做这类公证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是本人的手机,本人的微信账号。如果申请人独自一人拿着老公的手机过来,要求公证老公和‘小三’的出轨聊天记录、照片等,公证员肯定会拒绝。

  类似公证上法庭有用吗?

  真的起诉离婚,这样的聊天记录能证明一方出轨吗?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比没公证过的更强吗?昨天,记者采访了海曙法院民一庭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资深法官罗法官。

  罗法官说,不管聊天记录有没有公证过,只凭一份证据认定夫妻一方是否出轨的时候非常少,这通常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

  “一份微信记录在法庭上出示后,法庭通常会听取证据相对方的质证意见。如果对方对这份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可,内容也认可,那是可以作为认定其出轨的证据;但如果对方提出异议,认为公证是单方做的,未经本人同意;或者聊天的不是本人;又或者虽然承认聊天的是本人,但提出他的种种陈述是为了维系婚姻,事实上并无出轨行为,那么法庭通常还要结合其他证据,比如捉奸的报警记录、相关的证人证言或是亲子鉴定结论,来判断一方是否出轨。”

  “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没有公证过的记录,证明效力上是差不多的。”罗法官说。

  侵犯了另一半的隐私吗

  关于公证“出轨证据”有没有侵犯另一半的隐私?

  罗法官说,隐私权不是一种绝对权利,而是一种相对权利。当隐私权与其他权利体现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出于权利平衡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先确定哪种权利需优先得到保护。当夫妻一方有理由相信,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配偶权受到侵犯时,在维权这样特定的时间阶段,法律应保障配偶正当的举证权利。

  “但要注意不能为了曝光对方的不忠诚行为,而将这份公证书晒至网上。否则,如果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录失实,则可能构成对配偶名誉权的侵犯,即便微信聊天内容是真实的,也有可能侵犯到配偶隐私。”

标签: 出轨;微信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