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应得的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部分用人单位却以经营不善等借口,故意拖欠工资,为劳动者开出“空头支票”。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别慌,仲裁委将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驾护航。
2022年8月26日,田某等37名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宁波某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4个月的工资。
自2022年4月起,因用人单位经营不善,37名劳动者一直没有收到劳动报酬。双方原本协商在7月底结清工资,但公司一直未履行诺言。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历数小时的沟通周旋,该用人单位负责人最终同意在仲裁调解书上签字。
随后,仲裁委会同法院开展联合办案,保全用人单位相关资产,为仲裁调解书的顺利履行保驾护航,也给37名劳动者吃了颗“定心丸”。
最终,在法院的见证下,该用人单位负责人于申请仲裁当天,按照协议约定,向37名劳动者发放了劳动报酬。
本案申请人众多,涉及总金额大,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拖欠37名劳动者工资的原因系用人单位经营不善。
仲裁委了解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达成过7月份支付工资的协议,从而分析用人单位尚存调解意向和支付能力,迟迟不履行的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和缺乏强制约束力。
故仲裁委主要从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律约束力入手,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为了快速解决问题,仲裁委与法院联手,通过“共享法庭”平台快速突破时空距离,化解劳动矛盾纠纷。
近年来,全市两级仲裁委员会和两级法院共同做好裁审衔接工作,依托“共享法庭”平台完善“裁审衔接”是两方打造劳动争议维权一条龙服务的最新探索,运用数字化动能为劳动者共同撑起权益保护伞,致力实现每一名劳动者劳有所得,助力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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