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看病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市民关心的头等大事。近日,市卫计委发布《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床位配置有什么标准,医疗机构怎么设置,医疗资源怎么配置?让我们在《规划》中找一找答案。
将新增床位9275张
据市卫计委统计,我市2015年医疗机构总床位数为24784张,每千人床位数4.1张。
《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净增9275张。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达34059张,其中国有床位数2.72万张,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达25%,约850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增加到5.53张(其中公立医院3.19张,民营医疗机构1.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84张)。
2015年末,全市执业(助理)医师15723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60人,比2010年增加0.62人;注册护士14666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2.42人,比2010年增加0.86人。《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医生净增2138人,护士净增5412人。
每18-50平方公里设置一个急救站点
2015年末,全市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共3455家。其中县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20家,乡镇卫生院16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86家,急救中心(站)10家,门诊部70家,诊所、医务室977家,村卫生室1666家。
完善、高效的急救体系能为患者争取到更及时有效的救治机会。
《规划》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急救网络,建成统一调度的急救系统,逐步形成完善、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
急救中心(分中心、站)按每5万服务人口(包括外来人口)1辆的标准配置救护车,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各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应做到“车辆、人员、设备、技术、管理”五统一。按照“每18-50平方公里设置1个急救站点”的要求,在台州市区和各县(市)区域合理布局,设立若干急救站点,形成健全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
力争创建5家等级妇幼保健院
专科医疗机构的设置有利于弥补现有医疗机构专科服务技术和力量的不足。
《规划》提出,专科床位数应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80%。新增和存量调整医疗资源原则上优先支持妇幼保健、精神病、传染病、老年病、肿瘤、康复、社区护理和口腔、五官、眼科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应坚持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2015年末,全市妇幼保健院(所)10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家,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1家。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加快台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步伐,按三级专科医院标准设置,作为全市孕产妇和儿童医疗救治龙头单位和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指导中心。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妇女儿童诊疗保健体系。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力争创建5家等级妇幼保健院,其中,温岭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乙标准,黄岩区、临海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90%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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