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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违建处置精准到“米” 温州市下发通知强化动态考核验收
2016年07月01日 10:29:00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 郭乐燕

  浙江在线7月1日讯 近日,市“三改一拆”办、市治水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涉水违建处置和“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的通知》,使我市涉水违建处置有章可依。

  据了解,过去我市在涉水违建处置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底数不清、责任不明、考核验收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通知》首先对排查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市、区)要对县级以上河道沿岸5米、重要的行洪排涝河道沿岸7米、平原地区无堤防乡级河道沿岸2米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开展全面排摸,并以县级以上河道、乡镇(街道)级以上河长挂钩联系的河道、纳入“清三河”整治目录的河道、省市控劣五类水质监测断面周边河道可视范围为重点区域,全力开展涉河违法建筑排查,一律严格按照“无违建”创建和“四边三化”要求处置到位,提前完成“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

  为及时掌握各地“无违建河道”创建动态,该《通知》还对涉水违建的考核验收做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无违建河道”月报制度,各地从8月份起实施填报。下一步,市“三改一拆”办、市治水办将采取台账审核、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的涉水违建工作的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五水共治”年度考绩扣分依据和“无违建”创建验收的重要依据。

  此外,市“三改一拆”办、市治水办还要求各地在处置涉水违建中,坚持拆绿、拆建、拆改结合,加大拆后垃圾清运、平整土地、整修墙体、硬化绿化的力度和资金保障,做到“拆、清、整、美”同步进行,做好绿化、美化文章,突显“无违建河道”创建成效。

标签: 违建;处置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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