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6日讯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提醒”是众所周知的交通规则,如今也是瓯海景山街道党员干部行为的一盏信号灯。截至昨天,该街道已对1名违规党员约谈警告,对3名未尽职的公职人员发函提醒。
如何在中心工作中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上月,景山街道探索试行《党员和公职人员配合中心工作行为管理办法》,用红、黄、绿三种颜色划清党员干部在中心工作中行为的警示线、提醒线与标杆线,并根据表现奖优罚劣。《管理办法》围绕“三改一拆”、城市管理“治乱”“护航G20”三项中心工作,把党员公职人员的行为分为“红色底线警示”“黄色尽职提醒”“绿色标杆点赞”三类,梳理罗列了15个“不准”和11个“带头”行为清单。
“以‘三改一拆’为例,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等阻碍工作的属‘红色底线警示’行为;没有带头做通亲属好友思想工作等未尽责的属‘黄色尽职提醒’行为。”景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丁建勇介绍道,街道将时时对辖区内党员与公职人员进行排摸,若发现触及“红线”行为的,街道党工委将发出“红色警示”单,情节严重的还将进行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直至党纪处分;对无视“黄线”行为的,将发出“黄色提醒”单,相应进行预警约谈、口头效能告诫等。此外,街道将对先锋作用发挥明显、作出较大贡献、热心服务群众、创新有成效的党员与公职人员发出的“绿色点赞”单进行嘉奖,积极宣传其先锋事迹,弘扬合力攻坚的正能量。
“在街道以往的工作中,因为有了党员的带头示范才得以更顺利的开展。”丁建勇说,“我们出台《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进一步唤醒党员的党性意识,打击以职务谋私利、妄顾党员身份的行为,激励干部们以合格党员的要求投身中心工作,把原先分散的先锋力量聚焦起来,实现党员在中心工作中同时发力、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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