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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设10亿科技创投基金 可免费使用3年不参与分红
2016年07月10日 10:28:40 来源: 温州网 张新彤

  浙江在线7月10日讯 昨天,记者联系《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起草人市科技局综合处处长林海,解读科技创投基金的使用管理。近日,市政府发布《通知》,明确我市将设立10亿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用于扶持创新创业投资企业(含天使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两类对象可申请科技创投基金

  林海介绍,该基金将于今年8月1日起试运行。“温州设立科技创投基金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国内这些优秀的创投机构吸引到温州来并扶持其发展,一来创投机构能有效吸引民间资本,尤其是能吸引民资投入到高新产业和创新创业领域;二来创投机构还能为温州带来一批优质项目。”

  《通知》明确了科技创投基金的申请对象,一是在国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等创投机构;二是国内从事天使投资、早期投资的天使投资机构。

  《通知》明确科技创投基金主要投向温州市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高端装备制造、激光与光电、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符合温州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重点领域。

  基金将设管委会和管理机构。凡申请该基金必须通过基金管理机构下设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基金重点支持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管理成熟规范、网络资源丰富的品牌创业投资机构。

  基金可免费使用3年,还不参与分红

  《通知》明确了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三种基金投资方式。而该基金的出资原则是参股不控股,通过股权结构的科学设计,保证创新创业投资企业(含天使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决策、经营的独立性和商业化运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政府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

  一是“阶段参股”

  即科技创投基金与创投机构(或天使投资机构)合作成立子基金(在温设立新的创投企业),对高新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期创新型企业等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同时要求子基金的投资对象原则上是在温州市注册设立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资温州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50%。

  林海说:“基金最高不超过创投机构实收资本的30%比例参股,参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另外,基金的投资3年内可免费使用,即基金退出时归还本金即可,三年后基金退出则需归还本金和利息(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

  “一般来说,这种引导基金使用原则是同股同权,但我市科技创投基金却放弃分红权,退出时只需偿还本金(或本金加利息),而不参与分红。天使投资基金的优惠幅度更大,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天使投资企业在温州市范围内的投资亏损,由科技创投基金出资中的50%部分先于其他出资人承担亏损,其余亏损,科技创投基金按出资比例承担。”林海表示,这是在其他地方同类型政策基金中非常少见的。

  二是“跟进投资”

  即在创投机构选定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科技创投基金与创业投资企业共同投资。林海介绍:“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被投资企业或项目应在温州市注册设立,投资不超过5年,基金退出时同样收回本金和利息。”

  三是“风险补助”,

  指科技创投基金对已投资于温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投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创业投资机构在完成投资后,可以申请风险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浙江大部分城市都设立了科技创投基金,我市此次创立的科技创投基金相对来说优惠幅度更大。目前已有20多家创投机构来了解询问申请基金事宜。”林海说。

标签: 科技;创投;基金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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