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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46所民办中小学签署教师流动自律公约
2016年10月31日 09:51:18 来源: 温州网 温州商报 记者 周大正

  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如何杜绝民办学校之间恶意强挖合同期内教师?如何禁止民办学校以虚假广告和宣传,吸引教师加盟?前天,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举行第二届四次会员大会,我市首批46家民办中小学现场签署“温州市民办中小学教师流动的自律公约”(简称《公约》),若招聘合同期内教师赔偿对方损失费30万元/名,招聘五年内三次以上无故不履行合同教师的,缴纳违约金5万元/名。

  近年来,我市作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有效推动了民办教育迅速发展。一大批规范办学的优质学校不断涌现,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办学思想不端正的民办学校屡次恶意挖角其他学校合同期内教师,影响正常教学,损害师生利益。

  《公约》规定,公约成员单位一般不得招聘合同期内无故辞职和擅自离岗跳槽的教师,共同抵制多次无故不履行合同、不守信誉的教师。禁止公约成员单位以高薪利诱、虚假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恶意挖角其他学校合同期内教师。禁止公约成员单位之间以贬损、毁诋其他学校为手段,恶性竞争。

  《公约》规定,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公约的执行,公约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经查证属实,同意接受如下处罚:由公约执行机构提请行政许可与登记部门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纳入单位诚信黑名单。若违反“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公约成员单位不得招聘其他学校合同期内的教师,严禁公约成员单位招聘其他学校在教学期内的教师”规定的,每招聘一名教师,赔偿对方损失费30万元人民币。招聘五年内三次以上无故不履行合同、不守信誉教师的,每招聘一名,向公约执行机构缴纳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

  “全市110多所民办中小学,以后签署自律公约的学校还要增加。”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律公约的签署将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机制,保障民办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推动我市民办教育改革从试点走向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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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民办中小学教师流动自律公约已签约学校名单

  ●鹿城区(含市直):温州市白鹿外国语学校、温州大学附属第一实验小学、温州市里仁科技职业学校

  ●瓯海区: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温州市啸秋中学、瓯海区艺术学校

  ●龙湾区:温州市中通国际学校、温州市越秀学校、龙湾区艺术学校

  ●经开区: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

  ●瑞安市:瑞安市龙翔高级中学、瑞安市瑞祥高级中学、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瑞安附属学校、瑞安市永久机电学校

  ●乐清市:乐清市育英寄宿制学校、乐清市外国语学校、乐清市虹桥中学分校、乐清市虹桥文星中学

  ●永嘉县:温州翔宇中学

  ●平阳县:平阳县浙鳌高级中学、平阳县第三中学、平阳县苏步青学校、平阳县萧振高级中学、平阳县万全综合高级中学、平阳县新鳌高级中学、平阳县新纪元学校、平阳县武术学校

  ●苍南县:苍南县树人学校、苍南县巨人中学、苍南县江南高级中学、苍南县新星实验学校、苍南县求知中学、苍南县江南实验学校、苍南县金乡卫城中学、苍南县星海学校、苍南县文汇中学、苍南县龙港潜龙学校、苍南县嘉禾中学、苍南县勤奋职业学校、苍南县飞林文武学校、苍南县南宋文武学校、苍南县育才中学

  ●泰顺县:泰顺县新城学校、泰顺县育才小学、泰顺县育才初级中学

标签: 民办中学;教师流动;自律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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