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报道:未经审批却涌现街头 龙港“微的”如此“微妙”
温州网11月4日讯(记者 戴玮)2015年9月,《代表在线》栏目对苍南县龙港镇“微的”乱象做了报道,一年过去“微的”的运营仍未得到很好地规范,镇内各种“车辆”非法营运的情况却越演越烈。
交通肇事“微的”被鉴定为机动车
“微的”,龙港镇政府在2015年4月统一推出的一种三轮电动车。
2015年初,龙港镇为了淘汰镇内原有的人力三轮车,实行人力三轮车“2换1”置换“微的”的办法,在没有县级部门合法审批的情况下,在全镇范围投放了400余辆的“微的”。
2015年下半,《代表在线》记者前往龙港镇调查“微的”乱象,发现“微的”存在闯红灯、乱开价、超载等诸多问题。
在当期访谈中,龙港镇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微的”为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车速应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并承诺,对龙港镇营运的“微的”进行一次检查,把时速调整在15码以内。
今年9月,一辆“微的”与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对肇事“微的”进行车辆性质鉴定。结果,“微的”在时速、制动距离、车辆尺寸三方面均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属机动车范畴。
“微的”开多快驾驶员也不知道 看见交警就减速
10月31日,记者在龙港镇暗访中了解到,去年“微的”确实实施了一段时间限速,但不久后驾驶员大都私自将限速装置去除。而未安装限速装置的“微的”时速往往能飙到30-40公里每小时。
31日下午,记者拦了一辆“微的”从建新路北口至龙港镇人民政府,发现乘坐的“微的”车身贴满了小广告,一只后视镜已经损坏。
记者问:“这车子能开多快?”
驾驶员说:“没有表(时速表),不能上‘大路’的,我也不知道能开多快。”
记者在交谈中获悉,驾驶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微的”也没有营运证,车子是一个月2000元租金从他人处转租而来。
一路上,这辆“微的”一直在加足马力狂奔,摇摇晃晃的车身不停抖动,并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快接近目的时,车子却突然慢了下来,记者发现原来前方有交警在路面值勤。最后,驾驶员问记者要了6元钱。
按照国家规定,营运机动车,必须具备运管部门发放的营运证,驾驶员持有驾驶执照,同时车辆应参保交强险,每年定期接受“年审”,但“微的”在这些方面一无所有。据了解,如今有400余辆这样的“微的”在龙港镇的大街小巷穿梭着。
除了“微的”还有N种“车”在路上载客
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公交车、出租车,以及龙港镇政府统一投放的“微的”之外,还有另外几种在路上载客的“营运”车辆。
人力三轮车:据了解,在镇政府推出人力三轮车“2换1”置换“微的”办法后,有部分人力三轮车未进行置换,仍在路面上正常载客。
改装人力三轮车:在人力三轮车上加装电动马达或者燃油马达,属于非法改装。
改装三轮残疾代步车:类似“微的”的残疾代步车,有电动的,也有燃油的,驾驶室后面小小的车斗被改装成乘客室,并改装成两排座位,外观则改装得五花八门,绿的、蓝的、红的、白的。
这些车辆车速较快,经常有超载的情况,也是当地交警部门主要打击的对象。 当天的采访中,记者在路面上看到一辆三轮电动车的两排座位总共乘坐了六个人,拐弯时车子严重倾斜,似乎马上要翻车。
今年6月初,全国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研讨会在龙港镇召开。会前,龙港镇交警对三轮残疾车进行严管,并限行。
右侧蓝色小轿车,在车顶上安装顶灯,在车站门口载客
非法营运轿车:一些私家车在车顶上安装了类似出租车的车灯,写着“代驾”、“温馨服务”等字样,私自载客。这类车辆在车站、医院门口出现较多,往来于周边各乡镇。
2015年,龙港镇政府推出“微的”的本意是希望统一规范镇内的短途客运市场,但这一年来市场非但没有得到治理,反而出现了“百花齐放”的乱象。有业内人士分析,这跟龙港镇内道路狭窄,以及正规交通运力不发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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