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干部理应受到相应处分,但犯错并非意味着“一棍子打死”,如何让这部分“问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新上路,让他们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呢?
犯错党员接受“康健治疗”
“狮子型”干部回炉再造
市纪委(监察局)统计的数据显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年来,截至今年10月,我市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6起,处理10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4人。部分因犯错而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认为组织上已放弃自己,往往在工作上不敢管、不敢抓。针对受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的现状,为了缩短纠错期限,提升整改效果,体现组织关爱,做深做实党员干部责任追究的“后半篇”文章,鹿城区纪委率全市之先,创新实施名为“康健工程”的受处理党员干部帮扶救助措施。
何为“康健工程”?鹿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概括称,主要可分为“回头可轻、回炉再造、回访促教、回归搭桥”四种模式,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手术治疗”与“康复矫正”相结合,“拉下马”和“扶一把”相结合,帮助违纪党员回归党员队伍。“回头可轻”即是让被审查的党员干部“现身说纪”;“回访促教”是加强对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干部跟踪管理、教育关心和定期回访;“回炉再造”是将“留岗整改”、“离岗攻坚”的干部安排到一线岗位参与破难攻坚;“回归搭桥”是指因客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被党纪处理或组织处理的“狮子型”干部,在新岗位成绩突出,经组织考核符合任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重新任用,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激发活力的作用。
“比如,此前我们曾围绕双屿街道岩门垃圾转运站工程问责案件,组织650名区直单位科室、基层站所负责人参加现场会,两位项目负责人现身阐述项目的来龙去脉,谈反思、谈教训,不仅被审查对象认识到了错误,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而且让身边人感受到特殊警示教育,起到良好效果。这种由纪检监察机关邀请违纪者以当事人视角‘现身说纪’的做法,在全市尚属首次。”鹿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表示。
该名负责人同时介绍,一名曾受处理的“狮子型”干部,经过一系列努力,最终成功实现“康健”。“某街道原副主任因考绩落后,到滨江街道黎二现场办离岗攻坚四个月,该同志全身心投入到拆迁征收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四个月期间黎二村多个地块实现签约率达99.05%。由于高质量完成签约任务,该同志也得到重新任用。”
制定清单画出10条“红线”
严防纪检队伍“灯下黑”
针对犯错的党员干部,要治“病树”、护“森林”,而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更需要充分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这项工作上,永嘉县纪委坚持做到常拿手电筒照自己,创新出招实行“三严”举措,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记者了解到,“三严”举措指的是用严的教育努力让干部不想腐、用严的制度尽力让纪检干部不能腐以及用严的措施竭力让纪检干部不敢腐。为此,永嘉县纪委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着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该纪委借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两个活动载体,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全体干部对标典型,找准不足和差距,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全体干部共上报整改计划182条,完成整改137条。
此外,该纪委还建立清单制度,规范纪检干部用权。“我们对纪检干部规范用权作出探索,制定纪检干部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条目式列举了派驻纪检干部在政治、组织、工作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不能触犯的10条‘红线’,为纪检干部划出言行‘禁区’。”永嘉县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该纪委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共收到7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相关人员受到不同程度处理。
同时,永嘉纪委还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7名相关人员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建立纪检干部退出机制,对存在工作不担责、不作为,违反永嘉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不准”和温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规定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坚决予以调离,树立干部“不敢腐”的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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