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政经新闻 正文
方志敏的文稿如何“越狱”
中央档案馆馆藏珍贵历史档案背后的党史故事之七
2016年06月27日 03:56:00 来源: 新华社 白国龙 崔清新

  浙江在线6月27日讯(新华社记者 白国龙 崔清新)中央档案馆内,珍藏着方志敏的《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大量的书信、文稿原件,这其中,很多章节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名篇。这些极其珍贵的革命历史档案都是方志敏在昏暗的牢狱中的心血之作,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位共产主义者对信仰的绝对忠诚和舍生取义的高贵品质。

  “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为着共产主义牺牲,为着苏维埃流血,那是我们十分情愿的啊!”这是他在狱中写的一篇《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中的文字。

  这位被蒋介石亲自布置劝降的共产党人,在狱中的一举一动都被严密监视、严防死守。人们不禁好奇,狱中的方志敏是如何运筹帷幄,为文稿“越狱”打通“信道”,使文稿穿透敌人的“铜墙铁壁”呈现在今天的我们面前的呢?

  方志敏是早期中国革命的领导人之一,1899年生于江西省弋阳县一个世代务农之家,192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第十军的主要创建人。他“两条半枪闹革命”开创的革命根据地,被毛泽东评价为“方志敏式”的农村革命根据地。1935年1月,方志敏率领红十军团北上途中,被国民党军队包围,不幸被俘,被押解在国民党南昌监狱。

  国民党为了劝降方志敏,不择手段进行威逼利诱。一方面改善他的生活,另一方面物色了一批党政军要员,网罗了方志敏的几个同乡同学,轮流探监,假献殷勤,充当说客。然而方志敏软硬不吃,他说:“我是政治家,不是阴谋家,要我加入你们一伙绝对办不到。”

  一天,狱中一个40多岁、名叫“永一”的人主动接近方志敏,他说他很敬重方先生,想借此机会求教。此人真名叫胡逸民,曾是国民党中央监狱长。经过几次接触,胡逸民觉得方志敏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共产党人;方志敏也觉得他有一定的正义感,两人便成了朋友。

  胡逸民在狱中自由度很大,他的夫人向影心当时借送饭的机会得以自由出入牢房,方志敏看到了连通牢房内外的可能。

  一次,蒋介石派人转告胡逸民,要他“劝方自首,将功赎罪”。

  第二天,胡逸民把劝降的事坦率地告诉了方志敏。

  方志敏嗤鼻一笑:“老胡,投降那是大笑话。自从我被捕入狱以后,在这里实际观察的结果,更证明以前我们所做的事是十分正确的。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铮铮之言使胡逸民脱口赞道:“好样的,不是软骨头!”

  胡逸民后来回忆起这件事时感慨地说:“我感到方志敏信仰坚定,胸怀广阔,是一个非凡的人才。狱中结识他,是我一生中不幸之大幸。”

  对于方志敏的“顽固不化”,蒋介石感到异常气愤,下达了“秘密处死”的命令。

  8月初的一个晚上,在黑沉沉、阴森森的监狱里,方志敏告诉胡逸民,也许这是他俩最后一次见面了。方志敏从床底下取出一些稿子,交到胡逸民手里,拜托他出狱以后,把这些东西交给鲁迅先生,并把一封写好的介绍信交给了他。

  方志敏叮嘱胡逸民:“请你记住你对我的诺言,无论如何,你要将我的文稿送去,万不能听人打破嘴而毁约!……大丈夫做事,应有最大的决心,见义勇为,见威不惧,要引导人走上光明之路,不要被人拖入黑暗之潭!”胡逸民出狱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将方志敏的文稿转交给党组织,完成了烈士的遗愿。

  除了胡逸民,被方志敏顽强斗志和坚定信仰感召的,还有一位看守所的文书高易鹏(又名高家骏)。

  刚入狱时,方志敏曾一心求死,但后来得知案子“缓办”,他开始积极活动求生。方志敏很快与狱中的共产党人取得了联系,对看守进行教育、感召,高家骏就是其中一个被感召的看守。他将方志敏在狱中给宋庆龄、鲁迅和李公朴的三封书信和一个纸包,托给在杭州做小学教员的女友程全昭,请她将书信送到上海,并嘱咐她:方志敏替你起了化名叫李贞,就是“力争”的意思。

  身负嘱托,程全昭随即赶往上海,几经辗转,最终将书信和纸包送达。

  就这样,方志敏在狱中完成的手稿分四批,通过胡逸民、向影心、高易鹏、程全昭四个人传出来。在入狱的100多天里,方志敏写了《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可爱的中国》《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清贫》《狱中纪实》等16篇文稿,现存13篇。这些手稿凝聚着烈士的心血,也凝聚着传送人为之付出的艰辛努力。

  1935年8月6日夜,年仅36岁的共产主义战士方志敏被秘密处决,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假如投降,或者改变信仰,方志敏都有活下来的机会,然而这位共产党人却选择了舍生取义。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他呕心沥血凝结而成的文字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他的光辉形象一直在人们心中闪耀。


标签: 方志敏;党员;党史 责任编辑: 石潇俊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