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4日讯1月12日,钱江晚报“同心桥”栏目成功推出今年省两会首场访谈后,收到许多委员的点赞。昨天,“同心桥”的话题聚焦到了垃圾分类上。
小小的一袋垃圾,有着大大的学问。今年省人代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浙江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力争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零填埋。垃圾分类处理,也是省政协多年来持续关注的一个监督调研课题。去年,省政协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化开展全省三级政协联动监督,查看点位19600多个,提出意见建议6600多条。
昨天中午,我们邀请了三名来自不同界别的省政协委员,来到钱江晚报设在浙江宾馆的“同心桥”两会访谈间,让他们说说关于垃圾分类的“心里话”。这次我们还邀请杭州市江干区政协委员尹兆青,现场与省政协委员联动开展话题讨论。
河道治水有“河长” 垃圾分类能否设“桶长”呢
省政协委员、省发改委环资处副处长 王毅恒
不少委员都提到,他们在调研走访中发现,省内不少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往往比城里做得更好。“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谁家垃圾没分类,挂出来了脸上没光彩,谁家做得好了会被表扬。在这样的互相监督下,垃圾分类往往更具有成效。”省政协委员、省发改委环资处副处长王毅恒关注垃圾分类问题多年。他建议,不妨借鉴“五水共治”中的“河长制”,在垃圾分类过程中试行“桶长制”,“可以邀请社区内的楼道长、保洁员、物业管理人员和志愿者等担任‘桶长’,对垃圾分类进行监督。”
在“同心桥”两会访谈间,钱江晚报也特邀到了杭州市江干区政协委员尹兆青作为嘉宾参与到了讨论中。尹兆青说,江干区目前已经推出了垃圾分类“桶长制”,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目前,“桶长制”在推广中还有提升的空间,“互联网时代,是不是可以建立一个大数据为基础的垃圾分类系统?在一定区域内,有多少个垃圾桶、多少位‘桶长’,这些数字要清楚,哪个桶垃圾分类没有做好,也可以在责任上落实到个人。”
在垃圾减量上,王毅恒提出,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让“回收大军”走到台前 让市场成为垃圾分类的“助推剂”
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梁细弟
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梁细弟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过程中,对易腐垃圾分类收集往往很重视,但数量上占大头的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这块,却容易被忽略,“以前,我们常看到走街串巷回收旧报纸、塑料瓶的那些‘回收大军’,现在少见了。很多人处理报纸、纸箱、旧衣服被子、旧家电、玻璃瓶、易拉罐等可回收垃圾,因为有利润,就比较主动,客观上也实现了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垃圾分类需要人力物力财力,靠政府财政投入不可持续,‘回收大军’恰恰具有这方面的优势,我认为这是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有效补充,一举多得。”
梁细弟提出,政府不妨鼓励“回收大军”走到台前,积极参与到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中,形成组团式或区域性的回收站(点),有序回收生活垃圾,“这对于城镇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工作,应该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回收企业要从“小、散、微” 向集中处理转变
省政协委员、浙江海利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光明
省政协委员、浙江海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光明认为,随着新型资源回收企业不断涌现,今后希望他们在垃圾分类减量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前,回收废品都是‘小、散、微’为主,但现在,我们已经有大型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集中处理。我本身就是做资源回收企业的,目前我们的处理能力可以涵盖整个浙江加半个上海的废塑料瓶,同时中水利用能力可以达到3000吨,减少了二次污染。”
方光明提到,希望今后政府对资源回收企业在税收等方面能有更多的扶持和倾斜。
在回收废旧资源的方式上,方光明也提出,可以借鉴国内部分先进企业的做法,“比如有的快递公司已经推出,快递员在上门送快递的时候,把用户不需要的快递盒和家里多余的可回收废弃物带走,这样做的效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