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2017年,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新常态,着力抓好9方面工作。
(一)推动“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五大重点任务,减少无效低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盈利能力。
一是扎扎实实化解过剩产能。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同时,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与稳定供应、优化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加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更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更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分流安置继续给予财政奖补资金支持。
二是坚持因城因地施策去库存。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支持城镇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研究按照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向,探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支持居民自住需求。
三是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通过兼并重组、依法破产等途径,推动“僵尸企业”出清。支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通过自主协商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发展股权融资,加强疏通股本融资渠道,强化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
四是持续综合施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降低不合理中介评估费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大幅降低非税负担,降低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支持企业内部挖潜、降本增效。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好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创新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性收费的监管。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力度。
五是提高补短板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优化投资结构,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农业、灾后水利薄弱环节、软硬基础设施、创新能力建设等补短板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
(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2017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5亿吨以上。
一是调好调顺调优农业结构。支持粮食、棉花、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畜牧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种养业良种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划定并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继续开展粮改饲、粮改豆试点,继续调减非优势产区籽粒玉米,扩大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生产。稳定生猪生产并推动布局优化,提高乳制品质量。推进水产养殖减量增效,养护长江等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保护,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促进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和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基地)建设,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
二是持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力争再新开工15项。加快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现代种业、规模化养殖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启动农业、林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支持中西部农村等基础薄弱区域信息基础设施和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
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培育改良优质专用营养农畜品种,大力开发推广绿色高效种养技术,支持食品等加工业技术改造。建设一批农业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深入推进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探索公益性机构和农技人员参与经营性服务的新机制,推动节本降耗、效益强农。启动智慧农业引领工程,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扩大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范围。
四是发展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启动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建设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落实“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
五是加快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健全东北地区玉米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稳步有序推进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落实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推动涉农资金整合。贯彻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部分地区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三)进一步释放国内需求潜力。注重创新供给激活需求,夯实内需基础。
一方面,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持续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顺应消费需求变化新趋势,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和绿色消费有效供给,保持消费平稳增长。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0%左右。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和社会领域投资管理。积极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全域旅游等新兴消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服务。促进数字家庭、在线教育、虚拟现实等信息消费。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推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等的质量安全标准和追溯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收入分配改革激励导向,实施重点群体激励计划,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
另一方面,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带动有效投资的扩大,增加有效供给。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9.0%左右。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76亿元,集中用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任务。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认真落实有关鼓励支持政策,向民间资本进一步放开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油气勘探开发、国防科技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创新投融资方式,继续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筛选和推介一批有较好现金流、有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强化投资监管,创新稽察监管方式,实行网上全面监测,深化现场稽察。
(四)持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地实施,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
一是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再削减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调整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整体取消或下放。制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确需保留的实行多证合一,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的覆盖面,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
二是深化国企国资和重点行业改革。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推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抓好电力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适度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等竞争性业务,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完善食盐储备和监管机制。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支持在一定领域、区域内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开展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权试点,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
四是纵深推进价格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公布所有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启动东北、西北等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地方电网和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推进具备条件的发电、售电价格通过市场形成。完善新能源价格机制和补贴办法。制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
五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出台实施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遏制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严厉查处重大典型垄断案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一体化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扩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领域。
六是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健全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推动《证券法》修订,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五)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品牌引领升级,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促进新动能更快发展、新产业更快成长、传统产业更快改造提升、新旧动能加快接续转换。
一是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8个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决定性进展,出台培育壮大新动能、互联网市场准入等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改革科技评价制度,统筹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开展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加大对信息、民用空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建成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体系。继续布局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协同创新。扩大区域性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启动组建国家实验室,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北京、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实施院所、企业和社团三大创新创业活动,围绕创新创业平台市场化运行、创业人才培养等瓶颈制约,出台一批硬措施。发挥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全国双创活动周和“创响中国”品牌,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推动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基金,在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第五代移动通信等前沿战略性领域,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布局一批系统性工程。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重大工程,促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促进产业升级。加强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太空、海洋和网络空间等领域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建设。
三是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强化质量监督。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中国工匠”,打造“中国品牌”。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继续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夯实工业基础,持续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基础能力提升、绿色制造推广、高端装备发展等10大工程。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推动原材料、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四是推进服务经济创新发展。研究出台服务经济创新发展大纲,深入实施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服务业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标准化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
(六)以三大战略引领区域协调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实施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轴、增长带。
一是扎实推进三大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国家、重大标志性项目,积极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合作协议和合作规划实施。疏控结合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协调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功能承接平台规划建设,持续推进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强化创新、改革、试点三个关键支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支持北京服务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工程,推动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关检直通,推进黄金水道重大项目,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是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加强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全面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推动实施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组织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开展对口合作,加大对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支持力度。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支持汉江、淮河生态经济带加快发展,办好山西可持续发展综改试验区。支持东部地区加快率先转型发展,进一步发挥改革创新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加强国内国际区域合作,支持重要功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陆海统筹发展。加快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大中央支持和对口支援力度,继续支持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
三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将农业转移人口有序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海峡西岸、关中平原、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发展规划,启动国家中心城市布局建设,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促进“多规合一”,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深入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作用,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
图表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新华社发
(七)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双向开放。加强统筹谋划,注重协调内外,把扩大开放、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一是更加扎实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实施好瓜达尔、比雷埃夫斯、汉班托塔等重要港口建设运营,稳步推进印尼雅万高铁、俄罗斯莫喀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马新铁路、匈塞铁路等项目,进一步打造中欧班列统一品牌。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积极务实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完善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库,推进产能合作示范区建设,带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重点推动中白工业园、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马中关丹产业园等境外经贸产业园区建设。继续推进跨境(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等人文交流合作。
二是推动对外贸易继续回稳向好。落实和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对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继续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试点,推进优势农产品走出去。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继续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维护我国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出台实施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简化管理程序。更加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围绕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化改革探索,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制度。2017年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预期与2016年持平。
图表13: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 新华社发
四是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外投资活动的真实性审查,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实施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资本金制度,防范对外投资过快增长风险。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有序合规走出去。2017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预期与2016年基本持平。
(八)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推动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全面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发布2016年度省级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实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大绿色债券发行力度。
二是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意见。启动全国和各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修订工作。加快推动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制定编制市县空间规划指导意见。制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技术规范,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制定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意见,在长江经济带开展监测预警。严格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套政策。开展省级国土规划编制。
三是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开展能源、水、土地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全民节能行动、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多能互补系统集成优化工程,减少弃水弃风弃光。推进全民节水行动,建立水效标识制度,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制定“互联网+”资源循环行动方案,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四是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实施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城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防治,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建立水污染防治预警和综合督导机制,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城市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全面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系统整体效能。推进重点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设施。稳步推进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百县示范。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严控入河排污总量。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面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制定或修订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标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开展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重点防护林体系、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推进退耕还湿、退养还滩。严格管控围填海。建立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
五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推进低碳试点示范、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参与和引导《巴黎协定》后续谈判,精心运筹气候外交,做好国内履约工作。继续推动国际对话和务实合作,加强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九)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等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研究支持边境居民脱贫奔小康、稳边固边政策措施。支持川陕等革命老区、赣南和闽粤原中央苏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稳妥推进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深入开展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交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做好因病等致贫返贫群众帮扶。推动网络扶贫试点省建设。
二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等计划,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围绕培育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发展农村电商、化解过剩产能发展接续产业等重点,继续扩大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覆盖范围。妥善做好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就业援助,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三是强化社保兜底。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作。加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和困难群众住房条件。2017年,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600万套。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支持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
四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改革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735万人,研究生招生84.4万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提升中西部县域内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防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适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生育医疗保健服务。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实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出台实施国家人口发展规划,推进落实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推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公共体育普及,推动实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投资经贸合作,推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升级。支持港澳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涉港澳工作。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促进粤港澳三地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发展。支持香港发展创新和科技事业,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培育发展新优势。进一步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支持澳门发展会展、特色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建设好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合作平台,深化海峡两岸经济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意见建议,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攻坚克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