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促进教育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8万余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建立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新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全年8400多万人次享受到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科技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公共科技活动,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完善稳定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支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6.5%左右的幅度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继续提高全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各项抚恤待遇落实。支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全国范围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200个城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支持19万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首批5000名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继续推动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支持实施500万亩粮改豆和600万亩粮改饲试点,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扩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范围。深化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新机制,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消化政策性粮棉油库存。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2800万亩。扩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范围,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完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约30万个。
支持生态环保建设。整合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进一步向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倾斜。开展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继续安排资金支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启动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涉及草原面积38.11亿亩。支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新增任务1510万亩。落实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支持河北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等4个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推动九洲江等4个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18个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06万套、农村危房改造314万户,均完成年度任务。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8.5%,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
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支持49871家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1260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1791个。鼓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促进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支持中央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国预算(草案)》。
总的看,2016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强,地方财政收入走势分化,一些资源型和传统产业比重大的地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部分基层财政保运转和民生兜底出现困难。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部分支出项目形成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有的改革举措没有真正落地,有的改革措施进度偏慢。转移支付管理亟待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没有完全到位,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预决算不透明,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率不高,资金沉淀多。一些地方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力,存在违规担保或变相举债问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增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同时,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财政看,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地区间财政收入增长分化将进一步延续,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级财政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把更多财力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实事、办好事上。
(一)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贯彻预算法,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减税降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第二,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研究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形成权责利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财税体制。第三,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适度扩大支出规模的基础上,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第四,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政策目标相似、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第五,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将赤字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特困地区和困难省份的支持力度,确保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二)2017年财政政策。
2017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一是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释放更大减税效应。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继续实施2016年底到期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项税收减免政策。实行上述税收政策,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汇总公布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实行上述降费政策,全年再减少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二是赤字率保持在3%,适度扩大支出规模。赤字率保持不变,赤字规模随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而相应增加。在支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且实际支出规模扩大。三是突出保障重点,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新增财力以及调整存量腾出的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有效需求,加大对基本民生保障和扶贫、农业、教育、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使财力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解决结构性供需失衡。继续支持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各地安置职工进度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落实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对职工安置困难较大和财政收支压力大的地区,加大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倾斜力度。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发挥好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支持实施“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大重大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将新材料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范围。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加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行,继续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众创空间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改善城镇基础设施。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教育方面。从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落实好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科技方面。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加强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基地)的稳定支持,支持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支持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启动实施。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制度覆盖面。在推进各项相关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切实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加大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力度,科学合理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适时研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规范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研究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医疗卫生方面。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坚持适度保障原则,更加注重保大病。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和180元。加强基本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适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支持加强生育医疗保健服务。
扶贫方面。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1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增长30.3%,用于支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统筹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领域用于扶贫的资金,进一步加大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投入力度,切实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产业、教育、健康扶贫支持力度。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农业林业水利方面。落实《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指向性和精准性,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积极稳妥改革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抓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做好政策性粮食和储备棉库存消化工作。调整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改进补贴方式。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盘活粮食风险基金。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继续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加大对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力度。推进粮经饲种植结构调整,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省以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支持森林管护和培育,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湿地保护修复,促进湿地恢复性增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林区、供销社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
生态环保方面。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对重点区域解决燃煤污染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财政奖补,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适时启动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深入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并扩大规模,实施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推进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和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动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支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继续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提高技术门槛,完善补贴机制。深入实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支持煤层气、页岩气、农村水电等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成品油质量升级。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进一步支持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住房保障方面。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棚改安置和公租房分配方式,推动房地产库存量大的城市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集中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同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文化体育方面。支持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支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促进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资金、资源和政策的统筹力度,努力形成系统综合的财政文化政策体系。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丰富体育服务供给方式。
国防方面。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同我国国际地位相称、同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保障,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支持困难地区财政运转和基本民生兜底方面。继续增加阶段性财力补助规模,并统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转移支付,加大对资源能源型和财政困难地区支持力度,兜住保障基本民生的底线。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中央基建投资方面。中央基建投资安排5076亿元,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减少对小、散项目投资补助,集中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及灾后水利重建、城市排水排涝设施建设、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中西部铁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方面。
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大力调整和压减中央本级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一是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软课题经费和涉企补助等支出。二是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对政策目标已经实现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对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重新核定预算。同时,要求并指导地方财政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工作,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