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
在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出了具体目标,其中,我尤为关心效能政府建设。什么是效能政府?怎样建立效能政府?是我近年来一直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判断一个政府是否为“效能政府”,可以重点关注这几个指标:比如政府规模大小、公务人员多少、运行成本高低、办事速度快慢以及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等。纵观这些年浙江政府自身改革,不难发现,都是朝“效能政府”的方向发展、深化的。从前几年“四张清单一张网”规范政府行为,到“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提升政府办事速度和效率,再到不久前紧锣密鼓推进的政府机构改革,我省政府努力实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的同时,向做得好、做得快发力。
“效能政府”最核心的是效率问题,即政府的投入产出问题。目前,我省各级政府投入产出比还不是很高,这也是我国很多地方存在的问题。要破题,在重视GDP、税收、投资增长等“数量型”考核指标外,更要关注政府的成本投入、债务规模、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经济质量等“质量型”考核指标,加快构建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创新性”“协调性”“开放性”和“低排放性”等为核心指标的新时代浙江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它对各级地方政府科学考评,区分出高效、低效、无效型政府,并据此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奖惩。与此同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对重大支出政策、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重大产业基金等进行绩效考核,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通过质量型考核“指挥棒”,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加快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向“效能政府”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