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人到副厅
和许多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一样,周克也有着勤奋工作的过去,有着一步步得到提拔重用的光荣历史。
周克于1954年12月出生于浙江瑞安,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8月任中共温州南城区委办公室秘书,1984年3月任温州鹿城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1989年4月任温州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7月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处长、副主任,1995年7月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1996年7月任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2000年5月任省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级)。
在正式参加工作之前,周克作为一名临时工,曾在工厂里做过8年的工人,在常人看来,这位当年街道企业的小工在20年之后竟能跻身于省政府机关副厅级领导的岗位,实在是件让人羡慕的事情。按理,他完全应该加倍努力工作,以报效党和人民。然而,周克本人的想法却完全相反,他认为自己官已经当到头了,不如趁早“下海”赚钱。2001年,他向上级打了辞职报告,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可惜当年在街道企业做临时工的时间不能计入工龄,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所以未能如愿。
事实上,早在周克提出辞职“下海”之前,他已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了。由于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赚钱,身在官场想着商场,坐在办公室里干的大多是“下海”的活。他不仅收受贿赂,大肆收受礼金,而且以各种名义四处投资,获取红利。
在查案中还发现了他一系列的“劣迹”——超计划生育生二胎、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偷窃举报信、办理假身份证和假护照等等,这些说明他早已丧失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道德和品格。
活动能力超强房地产中捞钱
200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长周克被提升为省政府打私办副主任(主持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导岗位,担负着综合治理全省打击走私工作的重任。然而,周克却很不满意,认为这个位置太虚,今后提升的机会不多了,不如想办法多赚点钱,甚至早点辞官“下海”。而在“下海”梦未实现之前,他认为应该好好利用手中的资源,四处搞好关系。一方面是为将来“下海”作好准备,一方面也能有利可图。
于是,周克“只用四分之一的时间干本职工作”,而把大量的时间用于打电话和“公关”,用于协调政界和商界的关系。从此,他的办公室成了温州政界和商界人士到杭州办事的“中转站”,成了他们打探消息、打通关系的“联通站”,成了一些不法商人以钱换权的“交易所”。而周克本人呢,名义上是省政府的打私办副主任,背地里却被一些人称为“公关主任”。
相比较打私办副主任来说,周克的确更喜欢做这个“公关主任”。他热衷于周旋各种关系,并以饱满的“公关”热情,想人之所不敢想、办人之所不能办之事。
不是么?打私办的职责是协调打私工作,可是经过周克一协调,竟也能协调出让众商家趋之若鹜的房地产事业来。
2000年秋天,经周克出面联系,某单位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了温州上江路1号地块(面积191.3亩)的开发权。
拿到这块地后,周克又开始动用手中的人脉资源,想把这块地转让给有经济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开发。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一个是自己的高中同学、旅法华桥陈某,一个是他自己妻子的外甥——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两人得知能够拿到这一地块的股份并参与开发,都非常积极,也非常感激。
2001年10月,两人投入450万元用于开发。然而,中途资金周转困难,于2002年4月又抽回了资金。2002年上半年,在周克的授意下,打私办下属的拍卖行违反规定,以“合作开发”的名义将10%的股份转让给温州的庄某某和甘某某;将4%股份再一次转让给周克妻子的外甥陈某;将4%股份转让给杭州某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周某。
2002年4、5月,周克在将温州地块10%股份转让给甘某某和庄某某时,要求他们将部分转让补偿费230万元直接汇入陈某招商卡,不进拍卖行的账。
一伙人在这次房地产开发中获利后,自然不会忘记周克从中周旋的功劳。要知道,温州当地有许多企业都想参与开发这块地,但都无缘从中瓜分一二。外甥陈某很“懂事”,2002年5月,他赶到周克家中送上20万元人民币,周克予以收受。同样的,庄某某和甘某某也都是明白人,为了感谢周克的帮助,庄某某到周克的家中送上1万美元,周也予笑纳。
事实上,温州市上江路1号地块“公私合营式”的“开发”,只是“周克模式”之一。有了这次的成功经验,周克的胃口越来越大,“金”点子也越来越多。
就在温州市上江路1号地块在周克的斡旋下逐步开发之际,有开发商找到周克,希望帮助协调关系搞到某市一处面积达900亩的地块进行大规模开发。这个项目的完成,预计总利润可以达到4亿元,而周克得到的回报则是其中的20%,外加“下海”后50万元的年薪。面对着开发商抛下的巨大“诱饵”,周克的“公关”才能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发挥。他积极帮助这位开发商跑项目,有时甚至代表企业前去谈判。不料,就在项目即将谈成之际,周克因案发落马。